苏州市吴江区出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

04.08.2015  13:44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化、标准化和动态化管理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建设,近日,苏州市吴江区政府制定出台《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暂行办法》,对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的目录编制、动态调整、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进行统一规制。
  该《办法》以《吴江区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为基本依据,对行政审批的实施、监督和公开等各领域作出详实规定,并通过列举的方式分别厘定审批事项设定权限,审批实施的上下级、条块结构和下放与承接关系,禁止变相设定或实施审批事项。以审查备案为监督手段,严格事项申请、审查、确认和公开的程序管理,将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加、取消、变更和调整全面纳入制度化轨道。对纳入《目录》的行政审批事项,统一明确事项名称、子项名称、设定依据、实施机关、审批对象、审批期限等要素和内容。同时,规定凡是纳入《目录》行政审批事项必须在区政务服务平台集中实施、在行政审批网上统一审批、在政务公开信息平台上全部公布。
  (苏州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