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面启动省级财政涉农资金改革试点

02.12.2016  05:37

  在传统条块分割的项目管理体制下,涉农资金一直存在渠道多、项目杂、投入散、管理乱等现象。江苏省作为全国4个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省之一,为了破解资金“碎片化”、项目“随意化”、权力“部门化”难题,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近日联合印发《江苏省省级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全面启动省级财政涉农资金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力争通过三年时间试点,创新江苏特色的涉农资金管理模式,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效能和使用效益,实现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同时为全国探索积累可复制、能推广的做法和经验。

  化零为整:专项资金归并分类

  随着涉农资金投入不断加大,如何控制资金“碎片化”?省财政厅农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改革试点中,将全面梳理现有涉农专项资金,推进省级涉农资金实质性整合。对政策目标、投入方向、扶持环节、管理方式等相近的专项资金进行归并,将现有涉农资金归并为“农业综合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水利发展、林业改革发展、农村社会发展、扶贫开发及其他”等六大类,每一大类根据资金性质和使用方向进行整合,原则上一个部门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不超过3个。

  对整合后的专项资金制定并执行统一的资金管理办法,做到政策目标明确、分配主体统一、分配办法一致、审批程序统一、资金投向协调。中央涉农专项补助资金下达后,与省级财政六大支农政策体系相衔接融合,与省级专项资金统筹安排。

  市场化运作:资金改基金

  为了避免项目“随意化”,从而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我省改革了资金分配使用方式。其中,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逐步将惠农补贴类和扶贫专项资金纳入一般转移支付,减少专项转移支付;对涉农基本建设、科技创新类专项资金进一步完善项目法分配机制,提高竞争立项的科学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创新涉农资金支持企业发展方式,大幅度减少对竞争性领域的直接补贴,主要按照市场化运作机制,采取“资金改基金、无偿改有偿”等,探索债权投资、股权投资、风险补偿等方式。对投资较大、回收周期长、具有一定市场运营能力的农业公共基础设施,研究制定财政政策鼓励引入PPP运作模式。

  同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分地区分项目编制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将项目预算细化编制为省直和市县发展项目,市县发展项目细化到地区;严格审核各项预算,建立专项预算动态调整机制,逐步解决专项只增不减的政策“固化”问题。建立健全“预算有绩效目标、执行有绩效跟踪、完成有绩效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

  转变职能:变“跑项目”为“做项目

  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省级政府部门职能由“分配资金”变为“管理资金”,而县级政府部门则变“跑项目”为“做项目”。除基本建设、科技创新类专项资金,省级部门原则上不再要求市县组织项目申报、直接审批确定项目,市县按照省下达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自主优化筛选项目、制定实施方案报省备案。

  强化县级政府责任主体意识,发挥规划的统领和约束作用,通过统筹整合各类农业发展规划,带动各类涉农项目的统筹整合,进而带动涉农资金的统筹整合使用。在完成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下达规划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允许县级政府在预算资金类级科目用途范围内统筹整合使用。

  与此同时,创新监管机制,规范资金管理。改过去的单项考核为主为综合考核为主,由政府部门考核为主转为政府部门考核与第三方评估相结合;全面推进预算、决算、项目申报、项目立项实施等信息公开,保障财政专项资金和涉农项目在阳光下运行;探索大数据信息平台监管模式,充分利用信息技术等现代科技,建立新型的监管模式。

编辑:盛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