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启动现代民政示范镇(街道)建设工作
为深入开展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建设工作,在新的形势下全面深化民政改革和法治民政建设,盐城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现代民政示范镇(街道)建设工作的通知》,现代民政示范镇(街道)建设工作正式启动。
为避免现代民政示范镇(街道)建设工作流于口号化、标签化,盐城市民政局在省民政厅《2015年度“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指标体系》的基础上,细化、制定了《现代民政示范镇(街道)指标体系表》(2015年制订,试行),并对所有45项指标均明确了相关指标说明或计算公式,包括民政业务类指标28项,权重分为60分;工作特征类指标12项,权重分为20 分;基层基础类指标3项,权重分为15 分;综合类指标和附加类指标各1 项,权重分共5分。尤其在民政业务类和基层基础类指标上,重点突出了对镇(街道)民政工作和基层民政机构、人员建设的考评力度,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入户调查公示率”、“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建设和村(社区)专兼职社会救助协理员设置率”、“所辖村(居)政社互动机制运行率”、“镇(街道)烈士陵园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指标,使镇(街道)的现代民政考量更加具体化、可操作,以保证建设工作不虚、不空。
为保证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该局在建设现代民政示范镇(街道)过程中提出“三个结合”,一是与建设现代民政示范县(市、区)相结合,将建设现代民政示范镇(街道)与示范县(市、区)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确保建设工作扎实深入,推进全市民政事业整体转型升级;二是与保障和改善民生相结合,坚决贯彻总书记“七个更”的民生建设要求,坚持走群众路线,切实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地保障和改善民生,树立现代民政为民、亲民、惠民的良好形象;三是与民政改革和法治建设相结合,按照法治引领、改革推动的原则,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民政各项工作,把改革创新作为现代民政建设的不竭动力,着力解决现代民政建设中遇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
下一阶段,该市民政系统将以现代民政指标体系为引领,下气力抓重点、补短板、守底线,细化分解目标、明确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推进民政事业整体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