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启动文明诚信市场(集市)创建活动
为营造良好的市场发展和消费环境,进一步推动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纵深发展,日前,淮安市文明办、市工商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开展文明诚信市场(集市)创建活动的通知》,在全市商品交易市场深入开展文明诚信市场(集市)创建活动。主要明确六点:
一是明确创建目标。通过开展创建文明诚信市场(集市)活动,确立以推动市场开办者及场内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为重点,以树立诚信理念,建立诚信机制,创建诚信经营环境为目标,深入开展文明诚信市场(集市)创建活动,让“重规则、守契约、讲信用”的现代诚信经营意识深入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促进其规范、有序、健康发展,为树立“诚信淮安”品牌、推进社会文明与进步发挥积极的作用。
二是明确创建标准。为确保文明诚信市场(集市)创建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严格按照江苏省工商局《创建诚信市场(工业品类)标准》、《创建诚信市场(农副产品类)标准》执行,制定详细的评选制度和严格的审查程序,确保评选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提升文明诚信市场(集市)创建活动的社会公信力。
三是明确创建步骤。活动分为组织创建、审核上报、评定公示三个阶段实施,明确了各个阶段的时间表和创建工作要求。活动的重点在创建阶段,文明办、工商局指导辖区内商品交易市场对照标准,查漏补缺,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和计划。在市场内部显著位置(公告栏、宣传窗、电子显示屏等)公示创建标准、创建目标、规划措施和创建责任人、诚信承诺内容、监督电话等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市场自愿申报,逐级推荐公示,创建活动预计12月底结束,对符合条件的市场授予“文明诚信市场(集市)”称号并授牌。
四是明确行政指导。将行政指导贯穿市场的准入与监管、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商标知识产权保护和广告监管等全面业务工作,通过指导、提醒、劝告、警示、建议、约谈等多种形式,在法定权限和管辖范围内积极引导、督促市场经营者严格自律、遵章守纪、诚信经营。
五是明确动态管理。各县区文明办、市场监管部门对已评定的文明诚信市场(集市)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回访检查,防止文明诚信建设滑坡。对辖区2016年度之前的文明诚信市场(集市),发生市场管理下滑、侵害消费者权益、重大安全事故等问题的,立即予以摘牌,淘汰违规失信、不达标准的市场。
六是明确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县区局为单位,明确市场诚信体系创建总责任人、牵头责任人、第一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文明诚信市场(集市)创建体系建设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