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长出庭 南通"民告官"案官员应诉成常态
黄卫锋(中)出庭应诉。倪栋威 摄
“被告在为第三方办理产权证时,没有对相关手续进行实质性审查,存在严重瑕疵!”“原告提供的房屋平面图是自行绘制,我方认为不具有合法性和真实性。”昨天下午,海门市人民法院设在启东法院第一审判庭的巡回法庭上,一场“民告官”案正在这里开庭审理。坐在原告席上的是启东两名普通百姓,而坐在被告席上应诉的,则是启东市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市长黄卫锋。启东市要求,今后当地的行政诉讼案件,主要负责人应一律出庭应诉。
当天,这起“民告官”案件审理中,黄卫锋全程出庭。案件是启东市吕四镇居民沈连根、沈福元等五兄妹起诉启东市政府,要求撤销被告对第三方——启东工商银行的相关房屋产权登记,并确认母亲沈月英生前所居住的房屋产权。
1980年,五兄妹和母亲沈月英居住在吕四镇上的房屋被启东工商银行征用,并获异地安置建房。其中沈月英因年老拒绝搬迁,经协调,由工商银行在原址建的房屋中划出一间供其居住。1996年,工商银行向启东市人民政府申请所建房屋的所有权登记。2012年沈月英去世后,工商银行欲收回此间房屋。原告认为,母亲居住的那间房屋,所有权应归母亲所有。而启东市政府当年向工商银行颁发的房产证,没尽到应有的审查义务,请求法院判决撤销这一行政行为。
按照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的规定,海门市人民法院异地受理了这起“民告官”案。该院院长潘建担任这起案件的审判长。在庭审的两个半小时中,法庭给原、被告双方充分的陈述和辩论权利。最后决定经合议庭商议后,将于12月18日对此案做一审判决。
“市长能出庭应诉,我们没有想到,这是国家法治的进步。”庭审后,原告之一沈福元对记者说。
作为市长第一次出庭应诉的黄卫锋,不仅现身被告席,而且还自己答辩、举证质证。黄卫锋感慨地说:“这次参加庭审,也是给自己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记者了解到,南通作为全省首家开展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的地市,实现了一审行政案件的司法审判区域与行政管理区域的有限分离,“民告官”立案难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今年收案同比增长一倍。该市推行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已经常态化,出庭率高达95%以上。(郭小川)
来源: 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