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检察院依法对顾李忠、吴洪涛提起公诉

02.09.2015  17:42

  近日,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被告人启东市惠萍镇白港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经济合作社社长顾李忠,先后任启东市惠萍镇白港村经营管理员、经济合作社副社长吴洪涛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顾李忠、吴洪涛于2011年12月及2013年3月,在协助政府履行公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政府财政资金,构成贪污罪;被告人顾李忠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款物,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告人顾李忠在受启东市惠萍镇政府指派履行公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款物,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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