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局严格农村建房用地管理

22.12.2015  10:04

      加强规划引导。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村庄建设规划与镇区发展规划、农业规划结合,切实履行“统筹城乡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严控建房用地审批关。坚持“四个不批”原则,即有旧宅基地不拆除复垦的不批、占用耕地的不批、超过使用面积的不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不批。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时间内为其办好土地利用手续。落实“三到场”制度。建房用地批准前,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审核确认;建房用地批准后,按照批准要求到现场实地丈量,确定四界;建成后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验收。加强日常监督巡查。将建房户的建房信息录入电脑,建立一户一档制度,巡查人员根据建房户的建房信息进行动态监督巡查。严格执法监管,做到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启东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