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城建监察大队人性化执法取得良好成效

20.01.2015  12:07
 

建设系统的行政执法队伍以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为主要职能,管理对象涉及到全市房地产企业、工业企业、小区业主,还涉及到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在优化投资环境、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大环境下,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的难度大,要求高。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到“以人为本,文明执法,优质服务”是城建监察大队必须面对的课题。 

      近年来,启东城建监察大队通过多种方式对违法行为采取人性化执法,全面做好说服解释工作:一是主动宣传建设系列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二是讲清违法的危害性,包括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相邻关系人利益的危害;三是告知违法后果,包括社会影响和自身财产损失。行政处罚坚持“教育为主、处罚为辅”、“轻微违章、教育放行”的原则,对一般违法行为能及时改正的;实行“首违不罚制”;必须处罚的,实行罚前告知制,并根据规定要求按下限进行罚款。情节严重及屡次不改的,按规定加重处罚。

    通过上述人性化执法尝试,城建监察大队大大降低了立案率、执行率,受到了执法对象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较为良好的社会效果。(启东城建监察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