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检方:94名罪犯被收监执行刑罚

18.11.2016  16:36

  从今年5月份开始,南京市钟山地区检察院在全市开展了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目前,全市已梳理出被判处实刑、未执行刑罚的罪犯184人,已清理纠正122人。其中,收监(收押)执行94人,暂予监外执行10人,再审后撤销原判决1人,死亡17人;尚有56人逃匿下落不明,正在进一步追捕中。

  钟山地区检察院专门负责对南京市域内的江苏省龙潭监狱等7所监狱、以及南京市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进行检察监督,并负责指导南京市11个区检察院的监所检察工作。 

  今年10月中旬,新疆吐鲁番市下辖的一个小村镇的土屋中,当戴着眼镜、一身当地农民打扮的程某得知,站在他面前的是南京市检察院检察官和公安干警时,他知道自己的逃亡生涯结束了。 

  程某因犯有贪污罪被原下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判决生效后因病保外就医。2014年,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时,钟山地区检察院组织对程某等保外就医罪犯进行了全面体检。医院体检报告证明,其身体明显好转,已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 

  就在检察机关督促原审法院对该犯作出收监执行决定、即将对其收监执行时,闻讯后的程某却跑了。而这一跑就是两年多。期间,检察机关虽然一直督促对他的抓捕工作,但始终没有找到他的藏身之地。 

  市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处处长、钟山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史小权介绍,在获知相关信息后,10月17日,由检察、公安、司法等人员组成的抓捕小组,千里奔赴西北大漠,终于将潜逃两年多、在吐鲁番一偏僻农村种菜的程某缉拿归案。 

  今年9月21日上午,孝陵卫派出所民警蹲守5个多小时,将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但未执行刑罚的罪犯常某顺利抓获。 

  2015年9月9日,因再一次犯贩卖毒品罪,常某被玄武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罚金人民币1000元,与前罪剩余刑期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因其患有高血压、陈旧性脑梗、糖尿病,看守所不能收押。同时,由于常某不具备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法院未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最终,常某没有被执行收监。 

  在集中清理活动期间,玄武区检察院将常某列为重点清理对象。常某被抓获后,按照预定方案,动用120救护车将其送医院进行入监前体检。体检结果表明,常某符合收监条件,后被交付溧阳监狱执行刑罚。 

  今年70岁的罪犯彭某,是一名双下肢瘫痪的残疾人。彭某在一棋牌室打麻将时,与他人发生纠纷,用拳击中被害人左眼部,致被害人左眼球穿通伤,损伤程度属重伤。后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有期徒刑6年。 

  判决宣布后,彭某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没有收监执行。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南京市检察机关督促法院对彭某再次作出收监决定。可在收押时却发现罪犯彭某已将原住址进行出租,人也不知去向。公安干警通过做其亲属工作,终于查找到他的下落。今年8月19日,彭某被收押后投监执行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