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鼓楼检方收监1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

30.10.2014  14:38

  近日,南京市鼓楼检察院在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成功将1名暂予监外执行人员罪犯收监执行。

  罪犯季殿元原系南京市某区政府办副主任、法制办主任,2011年1月因犯受贿罪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2011年2月,季殿元因患右肾积水并右输尿管上段结石(2003年因左肾积水行切除手术),被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至今。这次专项检察活动中,该院根据上级要求,对季殿元服刑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查了解。查阅了季殿元受贿案全部案卷资料、调取了2011年至今季殿元暂予监外执行的所有材料,还在上级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对季殿元重新进行体检。经调查了解发现,季殿元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即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从未被收监执行刑罚。

  经对季殿元体检检查,目前病情稳定,根据有关规定,保外就医须同时符合“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要求,故该犯目前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条件,该院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实施收监建议。10月21日,罪犯季殿元最终被送监狱继续服刑。(李国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