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批304名员额制检察官产生
晨报讯(通讯员省检轩记者钱鸣)昨天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江苏省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全省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首批入额检察官颁证仪式。8个试点院27名入额院领导作为全省首批入额的304名检察官代表领取了证书,这标志着我省首批员额制检察官正式产生。
去年6月,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四项主要任务:“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实行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的统一管理”,而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是“实行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基础和关键。
今年3月,江苏省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随后,省检察院选择在南京市人民检察院等8家市、县(区)检察院启动了员额内检察官遴选试点工作,开展司法人员分类管理。
江苏省检察院政治部检察官管理处王松处长介绍,过去,检察机关的管理大多参照行政机关的管理模式,办案需要层层审批,办案人员的主体地位不突出,行政色彩比较浓,而司法属性不突出。此次的改革,就是要实行人员分类,完善司法责任,也就是大家说的“办案终生负责制”。
入额检察官如何选出的?据了解,今年10月9日,由省政法委牵头,江苏省法官遴选委员会和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成立,共15人组成。经过从层层筛选脱颖而出的检察官,还必须经遴选委员会的投票表决。遴选委员会成员包括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各大高校、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律师代表,以及省级以上检察业务、审判业务专家。
如导致严重办案后果,严重违法违纪,严重损害检察职业形象的,均“一票否决”。考核中就有4人因办案受过违纪处理被禁止入额。规定配偶从事律师、司法审计、司法拍卖职业且不愿意退出等8种情形暂缓入额,确保遴选出的检察官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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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吴宇鹏、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