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开促公正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 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15名听证员受聘上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近日,江苏省南京市检察院采用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听证员聘任仪式暨专题培训。在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分会场,15名社会各界人士受聘成为首批听证员,并纳入全市检察听证员库。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詹静为听证员颁发聘书。
詹静检察长向首批受聘的听证员表示祝贺,对他们一直以来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做好新时代检察听证工作提出四点期望。
一要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做好检察听证的“守门员”。
要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能力水平,秉持公心,履行好听证员工作职责。要增强法律意识,客观公正发表意见,不仅要“听”,更要做到“证”,为检察机关提供良好的意见建议,促进案件办理取得好的效果。
二要始终秉持依法履职意识,做好检察听证的“监督员”。
要积极发挥监督作用,对案件办理的准确性、规范性、廉洁性开展即时监督,做到敢于提意见,善于提意见,卓有成效地参与检察听证工作,促进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人民群众在司法办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检察温度。
三要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做人民群众的“服务员”。
听证员的意见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要坚持人民立场,积极参与听证工作,努力做到现场答疑解惑、释法说理、化解矛盾,消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促进案件公正合理的处理,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四要始终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检察听证的“宣传员”。
让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深入直接地了解感知检察机关听证工作,助推矛盾化解,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通过亲身参与检察办案,积极帮助检察机关以案释法,广泛传播检察好声音,促进检察机关与各界之间形成良性互动,共同推进溧水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检察听证制度是实现检务公开、促进司法公正、强化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保障法律监督职能正确行使的重要举措。组建听证员库,是为落实这一制度提供重要人才保障。下一步,南京市溧水区检察院将坚持“应听证尽听证”原则,采取多种形式深入推进检察听证工作,将检察听证范围向更广领域拓展,实现“四大检察”全覆盖,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