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首批91名公职律师158名公司律师上岗

16.11.2016  15:06

        新华网南京11月16日电(虞启忠  张全连  张  玮)11月15日,江苏省司法厅举办首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集中颁证仪式。江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出席颁证仪式,为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19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颁发执业证书。

        2003年,江苏省司法厅组织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目前,全省已有公职律师办公室9家,公职律师91人;公司律师事务部23个,公司律师158人。今年7月,江苏省司法厅按照中央《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和司法部有关要求,在深入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得到江苏省委、省政府批准,专门下发《关于贯彻中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  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通知》,正式在全省全面推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高投等单位根据有关通知,及时制定出台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遴选聘任、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日常管理部门和管理负责人,组织开展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遴选聘任工作,并向江苏省司法厅申请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要求。江苏省司法厅根据中央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召开厅长办公会专题研究,认为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高投公司等符合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条件,复函同意并决定向何晓华等首批19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柳玉祥指出,这次在全省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是顺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治理和企业依法经营水平的有效措施,对确保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在我省全面落地,促进律师工作更好地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法治江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柳玉祥强调,广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要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弘扬法治精神,锤炼专业素养,恪守职业良知,勤勉尽责、勇于担当,当好所在部门、单位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严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做恪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的楷模,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苏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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