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73名“一把手”检察长一线办案 推动检察职能履行
2017年1月,江苏省淮安市检察院检察长肖天奉受理了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后,审阅了案件的全部卷宗和证据材料,而后提审了犯罪嫌疑人徐某某,还撰写了4万多字的案件审查报告,于2月23日提起了公诉。
△淮安市检察院检察长肖天奉(右)
3月17日,扬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戴飞开始对被告人李某故意杀人一案进行阅卷。经过近10天的阅卷,戴飞整理出20余条出庭意见,为4月份即将召开的庭前会议及5月份的开庭做准备......
从江苏省检察院获悉,自去年11月1日该省实施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以来,像肖天奉、戴飞这样扑向办案一线的市、县(区)两级检察院检察长有73名。
而自推行“员额制”以来,江苏全省市、县(区)两级院入额的院领导共有673名,其中492名领导已开展直接办案。
江苏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杨其江介绍称,该省检察机关要求,凡入额检察官,就要在司法一线办案,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院领导入额后,要办理一定数量的案件。为此,该省检察院专门制定了《关于检察长(副检察长)直接办理案件的规定(试行)》。
上述规定对入额后的院领导办案提出具体要求:在办案方式上,要求必须完成案件侦查、案卷审查、讯问询问、出席庭审等事项,同时承担相应的司法责任;在案件数量上,明确参照分管部门检察官人均办案数量,结合承担的管理工作任务,以具体数或比例数合理确定;在案件类型上,主要负责办理在当地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案件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体现所办案件的“含金量”。
此外,今年3月初,江苏省检察院还专门发文,细化省检察院入额领导直接办案工作。改变了过去院领导主要通过组织指挥、听取案件汇报、讨论案件、把关案件审核等办案方式。如今,入额省检察院领导“直接办案”,像其他入额检察官一样承担相应的具体工作。
入额的检察院领导直接办案会收到怎样的效果?
对此,江苏省检察院检察长刘华表示,这样能够加强司法亲历性和参与性,推动检察职能的履行,同时也有利于发挥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的作用,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影响力。 作者:邱海鸿 卢志坚 蔡玉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