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企同行】泰州市出台企业公证顾问制度

25.04.2017  20:52

近日,泰州市出台并推广《企业公证顾问合同》范本,规范企业公证服务。

一是服务人员指派明确 。公证处应当指派至少2名公证人员组成顾问小组,担任企业公证顾问,若公证员因合理原因,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法律服务时,公证处应及时告知并协商接替。

二是顾问服务内容合理。 公证处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代写审查法律文书、保管、提存、登记等法律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公证处还可以为企业人员出国、员工培训、会议决策、股权转让、业务谈判、知识产权保护、重要合同签署、重要信函邮寄等提供上门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快速通道服务,帮助企业提高效率,防范危险。

三是顾问服务程序合法。 企业公证顾问合同》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前提下进行签署。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一方有违反合同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果有争议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公证处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