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2014年度财政“同级审”整改效果显著

30.07.2015  19:00

  南京溧水区审计局在2014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中,对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提出了建议,针对审计中发现的相关问题,溧水区财政部门正在加快内部整改,落实相关措施。
      一是在部门预算编制时,项目支出进一步细化,将部门的项目类别细化为民生保障项目、单位履职项目、建设发展项目,所有项目支出必须提供相应的编制依据。
      二是对由于时间差原因,未及时入库的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在次年及时缴库,确保预算收入应缴尽缴。
      三是对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中存在的直接支付比例不高、财政拨款转入单位基本户等问题,已于今年7月底前,撤消了区本级预算单位的基本户,所有财政资金一律通过国库集中支付。要求各预算单位,对可以直接支付的各类支出,不得通过授权支付,进一步提高财政直接支付比例。
      四是加强单位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对全区187家单位的72027份未核销非税票据进行了清理销号,对未及时未清理完毕的单位一律停止供应票据。
      五是加快预算支出进度。正在研究制订每月支出进度通报制度,以及相关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的配套规定。
      六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针对部门及财政专户的结余及2年以上的长期结转资金,在自查的基础上,正组织重点清理,收回部门两年结转资金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汤姝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