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任命肖天奉同志为副检察长、决定代理检察长

13.01.2016  18:39

      1月12日下午,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市检察院相关人事任免案。会议决定接受成吉喜同志辞去淮安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任命肖天奉同志为副检察长、决定代理检察长。

肖天奉同志在拟任职发言时说:淮安是一代伟人周恩来总理的故乡。组织上安排我到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我既感荣幸,更倍感压力和责任。如果获得任命,将坚决做到,一是对党忠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坚持和维护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放在淮安发展与稳定的大局中来谋划、开展,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努力为淮安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二是依法履职,坚持执法为民、接受监督。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将群众路线贯穿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把维护司法公正、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满意,作为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和自己毕生的追求。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报告工作,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指导,认真听取代表建议意见。三是强化学习,坚持主动作为、争创一流。尽快熟悉淮安的历史文化、发展状况和社会司法需求,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素养、组织管理能力和检察业务水平,尽快实现角色转换,尽快适应新的岗位要求。带领全市检察机关在新的起点上再创新业绩,为淮安全面小康社会和苏北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选举任命结束后,新当选的代理检察长肖天奉同志面向宪法进行了宣誓。

会议还审议通过免去李军同志淮安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