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深度推进“助保金池”试点

24.07.2015  17:26
  为了在集群融资和民营企业抵质率放大等方面找到融资创新的突破口,吉林省人民政府推出《关于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印发《吉林省重点中小企业助保金池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深度推进“助保金池”试点。主要模式是由政府、园区(开发区)提供的风险补偿金和园区(开发区)内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按照“自愿缴费,有偿使用,共担风险,共同受益”的原则组建“助保金池”,重点推广在池内资金和抵押物作为信用风险保证的前提下,银行向池中企业发放贷款。这种融资模式可以在无保费的情况下,实现抵押物贷款率由50%左右放大到100%,有效降低融资成本,扩大企业融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