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重点市场主体合规治理 徐州市检察院联合多部门建立联席会商机制
11月25日下午,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徐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徐州银保监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徐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秀云,徐州银保监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晁雯,合规专家代表、企业代表等参加会议。
本次会议旨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经济思想,以及党中央决策部署,更加积极主动防范股权转让、并购重组等引发的重大金融风险,强化政府机关监管部门和检察机关职能部门合作,共建共享,优化服务,促进形成有利于全市重点企业健康发展的经营环境,促进全市重点市场主体依法合规经营,助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会上,市检察院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徐州银保监分局共同会签了加强全市重点市场主体合规治理,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相关机制,主张在自愿与引导结合、法治化、市场化原则的指导下,通过建立企业合规联络人联席会议机制、重大事项报备机制、探索重大事项论证服务机制,对未发生违法犯罪案件但自愿开展合规建设的重点市场主体,指导企业建立和完善防范重大经营风险的合规体系。市检察院与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签订了党组织结对共建协议书;会上还公布了自愿开展合规治理的重点企业及专家合规辅导员名单。
王旭奇检察长强调依法惩治金融犯罪、坚决服务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是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一方面我们要依法把相关案件办好,另一方面对于司法办案中发现的潜在风险,要及时抓前端、治未病,防范于未然或者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就共同推动相关机制落地见效,王旭奇检察长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深刻认识企业合规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最高检主导推动的涉案企业合规改革,是在中央明确要求企业强化合规管理、建立合规制度的背景下,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优势,更好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的一项制度创新。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检察院、徐州银保监分局联席会商机制保障下,对未发生违法犯罪案件的企业开展合规治理,内设合规官、外聘专家智库,能更好维护企业权益,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二是处理好管理引导服务与企业自主经营之间的关系。一方面,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其自主经营的权利应当得到合理尊重、其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另一方面,行政机关、检察机关通过创新工作机制,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对市场主体的行为进行正面引导,积极主动做好服务保障,能够弥补市场自身的短板、有效降低企业犯错成本。
三是以高质量协作配合保障相关机制实质化运行。在保障机制具体执行中,要密切结合自身职能。检察机关要防止就案办案、“坐堂办案”,多深入企业调查走访,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要推动双赢多赢共赢。应当动态分析研判相关机制每项制度执行情况等,提炼推广具有徐州特色的方法、路径,形成企业自愿、引导有效、外脑助力、法治规范的良好态势。要严格执行纪律约束。对工作中涉及到的相关事项,要严格做好保密工作,防止因失泄密对企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