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中途退出, 还需偿还债务吗?

09.05.2016  10:19

 

市民鞠先生咨询:

 

我和两个朋友,三人各出资5万元合伙开了一家餐馆。经营期间,一人提出退伙,三方约定退出者放弃一切合伙权利,也不承担合伙债务。后来餐馆经营不善,本金亏损后还另外欠下近10万元债务,请问这种情况下,当初的退出者需要偿还债务吗?

 

市法律援助中心答复:

 

退出者是否需要承担还债责任,关键看亏损是在他退伙之前,还是在退伙之后。如果是在退伙之后产生的亏损和债务,不需要承担清偿责任。如果亏损和债务是在其退伙之前形成的,可以参考相关法律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