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面启动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培育试点工作

25.11.2015  19:03

 

11月24日,省司法厅在兴化市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社会组织培育试点工作座谈会,柳玉祥厅长出席会议并讲话。期间,与会代表实地参观兴化市临城镇曹垛村法治文化广场、兴化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普法联盟理事单位——绿康专业合作社,听取相关情况介绍;南京市鼓楼区、溧阳市、太仓市等地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就社会组织建设情况及下一步思路建议作交流发言。

      柳玉祥指出,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明确要求;是推进“四个全覆盖”,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迫切需要。他强调,推动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发展,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在整体架构上,要构建枢纽型、行业型、基础型等多种模式的社会组织,丰富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形态;二是在推进主体上,要基于不同类型社会组织功能和作用实行差别化管理;三是要建立支持推动机制,完善基础型为基础、购买型为保障、志愿者积极参与的多维一体的司法行政社会组织体系;四是要加快推进试点工作,争取尽快建设一批活动规范有序、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影响力强的示范性社会组织;五是要强化顶层设计与引导,加强与民政部门合作,指导、扶持社会组织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