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司法行政干部受聘担任村(社) “法治指导员”
18.08.2016 22:32
本文来源: 司法厅
日前,丹阳市司法局10名干部被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法治办聘为村(社区)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在为期两年的聘期内,他们将和其他被聘任的“法治指导员”充分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把安民之策、惠民实事做到基层群众家门口。
为深入推进法治丹阳建设,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丹阳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法治办从该市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中聘任具备丰富法律知识和工作经验的政法干部,分别担任全市192个村(社区)的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在为期两年的聘期内,丹阳市司法局被聘任的10名司法行政干部将连同其他百余名“法治指导员”与村(社区)结对,进村入户履行“健全村民自治组织体系、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创新、规范村民自治实践活动、提高干部群众法律素质、维护当地社会稳定”等五项指导职责,以提升村(社区)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提高人民群众法治信仰、加快社会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并着重在集体资产经营、生态保护、征地拆迁、土地流转等民生事项方面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丹阳市司法局将充分利用此次司法行政干部变身“法治指导员”为契机,通过市镇两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司法为民服务站、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等司法行政为民服务平台的有效配合衔接,架起与基层群众沟通交流的“连心桥”,进一步拉近司法行政与广大群众的沟通距离,提高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认知度和满意度,提升社会影响力。
本文来源: 司法厅
18.08.2016 2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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