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赋能乡村振兴司法救助 灌云县检察院的实体化工作平台获最高检表彰
“万某家庭可能因案返贫,请做好跟踪和社会救助工作。”不久前,灌云县民政局社会救助科工作人员从江苏省灌云县检察院开发的“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实体化工作平台”上收到一条社会救助建议函。
2022年5月,万某的女儿万某梅因家庭矛盾被伤害致死。案件移送到灌云县检察院后,该院通过“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实体化工作平台”对被害人家庭情况进行查询识别,发现万某系建档立卡低保户,患有咽喉癌,其妻子郝某患有残疾,生活不能自理。经进一步实地调查核实,被害人万某梅育有4名子女,最大的女儿才14岁。
灌云县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针对万某家庭特殊情况,市县两级检察院联合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8万元。同时,该院通过上述平台向相关成员单位发出社会救助建议函,协调县民政局、教育局、医院等单位落实申报困境儿童、经济救助、心理疏导、子女就学等帮扶措施。
为提升司法救助信息化水平,灌云县检察院将全国社会救助业务信息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国残联信息化服务平台、江苏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江苏省困难职工信息管理系统等数据与自主研发建设的司法救助平台进行链接和整合,建成了“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实体化工作平台”,并依托该平台构建了大数据模型。通过数据共享,可实现线上监控、分析研判,相关部门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同步开展监测和帮扶,对农村低收入人群开展分类帮扶,真正做到精准救助、高效救助和智慧救助。
司法救助服务乡村振兴实体化平台及大数据模型界面上,实时滚动更新着数据,并自动生成了涉案人员信息分析图表。“我院通过大数据技术建立了筛选救助对象和测算救助金额两个数据模型,实现对司法救助信息的深度挖掘和全面分析,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精准性和高效性,真正实现数字共享、精准救助。”灌云县检察院分管副检察长董启波说。据悉目前该平台共汇集相关数据18.6万余条。
截至2023年5月,灌云县检察院依托大数据平台成功救助108人,发放救助金116.3万元,发出社会救助建议函37份,帮助救助对象享受低保待遇32人、困境儿童待遇9人,对18名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同步开展监测和帮扶,为贫困救助对象减免医疗费用40余万元,落实教育扶贫资金8万余元。
近日,该大数据模型被最高检察院评为“大数据赋能类案司法救助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