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司法所所长多次撕掉公车标识供私人用

02.12.2015  08:32

   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公款旅游

  2014年1月,广东省商业职业技术学校副校长曾洁和财经会计学部部长蔡志会等8人赴海口参加培训。期间,除曾洁外其余7人参加了培训方组织的自费旅游考察。蔡志会擅自修改提高培训通知文件上的费用标准,并经该校校长袁绍岐签批,在该校报销了7人旅游考察费共13640元。9名责任人被严肃问责,其中负重要领导责任的袁绍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负主要领导责任的曾洁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直接责任人蔡志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

   经济联合社41人公款吃喝花费近15000元

  2015年2月17日,广州市海珠区昌岗街联星经济联合社使用集体资金,组织该社班子成员、监委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共41人在某酒家聚餐吃喝,开支餐费和酒水费共14185元。对此负有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该社党委书记林永盛,党委委员、社长简铭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司法所所长撕掉公车标识供私人用

  2014年1月,惠州市龙门县平陵司法所所长陈秀平无视该县司法局要求乡镇司法所停止使用类似警务标识公务用车的规定,擅自将该所公务用车的“司法”标识撕掉并继续使用。该县司法局发现后对其作出批评,并要求其贴上新的公车标识。2015年1月初,陈秀平又将该公车标识撕掉,并在3个月内先后8次驾驶该公车回家、外出吃饭、搭乘妻子到县城购物等。陈秀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

  原标题:广东一司法所所长多次撕掉公车标识供私人用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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