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江区司法局四项措施落实政法专项编制

05.08.2016  22:08

近年来,苏州市吴江区司法局采取多项措施,逐步落实政法专项编制,提升系统人才队伍优势。

一是摸清底数。 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区8个区镇实地了解司法所在编在岗、在编不在岗人员情况。根据掌握的情况,由局主要负责人分别与区镇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就规范落实司法所人员编制管理进行沟通,对空编、占编不在岗情况提出初步解决方案。通过征求占编人员意见,确定占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并联合区编委办进行实名管理。

二是及时补充人员。 根据摸底和达成的初步意见,及时联系军转办和编委办就司法行政人员补充作出计划。2014年安置军转干部5人,2015-2016年公开招聘5名公务员。目前,共有44名政法专项编制,在编在岗人员100%。

三是动态管理。 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有减有增”的思路,不断调整、优化政法专项编制结构,该加强的加强,该核减的核减,在确保总规模不突破的情况下,通过编制动态调整满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需要。目前,已3次调整各区镇司法政法专项编制的配备。

  四是健全制度。 根据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关于专项编制人员管理的相关规定,联合5部门结合吴江区的实际情况分别制定了《关于做好司法所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明确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管理的实施意见》,切实用制度规范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