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法务】响水县司法局“三项制度”推进一体化智能平台管理应用

26.09.2016  23:07

今年以来,响水县司法局按照《江苏省司法行政一体化智能平台部署推进实施方案》要求,认真开展探索和运用,通过建立完善三项制度,不断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一体化智能平台应用水平。

一是建立联络员制度。局办公室安排一名业务骨干专门负责一体化智能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同时,各科室、司法所选树一名业务骨干担任一体化智能平台应用联络员,具体负责本部门、本所一体化智能平台的日常管理运用,加强该项工作应用的组织网络建设,形成沟通顺畅的机制。目前,各科室、司法所每周、每月分析研判会议顺利开展并通过一体化智能平台按时提交分析研判报告。

二是建立周通报制度。平台应用情况实行每周一通报,由专人统计每日和每周局全体工作人员的登陆应用情况,并及时通报在县司法行政QQ工作群中。对于每周未完成登录要求的科、室、所给予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三是建立专项督查制度。实行平台使用专项督查制度,定期对各科室、司法所上报的数据、研判报告开展评析,根据落实情况的优劣,在QQ工作群中分别予以表扬和指正,提升全体人员平台操作运用质效,为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各项工作开展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