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推进安置帮教改革试点工作(图)

06.11.2015  17:42

 

11月4日,省司法厅在江宁监狱召开深化安置帮教工作改革试点推进会。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第一政委柳玉祥,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兼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姜金兵,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厅直属机关党委书记魏钟林出席会议。

与会人员参观考察江宁监狱地方安置帮教工作站、出监监区和教学楼“新生之路”回归教育仪式功能区、出监综合评估室、职业技能培训室等场所,现场观摩该监深化安置帮教工作改革试点推进情况。3个试点市司法局、省监狱管理局、江宁监狱、金陵监狱先后汇报各自改革试点推进情况。

柳玉祥在讲话中对前期试点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自省厅部署开展深化安置帮教改革工作试点以来,各单位领导重视、行动迅速、开局良好。他强调,推进深化安置帮教工作改革试点是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需要,是解决监狱“三难”突出问题的需要,是解决刑释人员安置帮教难题的需要,也是建设“平安江苏”、“法治江苏”的需要。就下步改革试点推进工作,他要求: 一是突出以教育改造为中心,强化罪犯回归指导。 围绕“预防和减少刑释人员重新犯罪”目标,坚持以教育改造为中心,大力加强教育培训、综合评估,促进刑释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融入社会。 二是坚持融合发展,加强互帮共建。 围绕改革试点重点,进一步落实监地衔接前置制度;拓展安置帮扶手段,积极推进分类帮扶,改进跟踪帮教,在服务中加强管理,因人施教;完善平台对接,强化信息支撑,提升工作质效;推动社会广泛参与,多形式推进“阳光之家”等实体平台建设,在社会组织建设上,不断加大力度,充分挖掘社会资源,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安置帮教工作。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 监狱与地方司法行政机关要分别围绕改革试点“六个方面”、“三个重点”的改革目标,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着力围绕安置帮教工作前置化、协议化、社会化,不断加大推进力度,按照“四个全覆盖”要求,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出监监区、阳光基地、基本制度、基本规范建设,不断扩大试点范围,进一步提高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