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举办首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集中颁证仪式
11月15日,省司法厅举办首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集中颁证仪式。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柳玉祥出席颁证仪式,为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19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颁发执业证书并讲话。省司法厅副厅长、省律协党委书记万力主持会议并介绍我省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有关情况。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高投集团等单位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仪式。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今年7月,司法部下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就落实有关任务措施提出明确要求。省司法厅按照中央《意见》和司法部《通知》要求,在深入学习、调研和论证基础上,于今年9月,向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报送了《关于贯彻中办发〔2016〕30号文件精神 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请示》,得到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准。10月,省司法厅下发通知,在全省全面推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高投等单位根据省司法厅有关通知,及时制定出台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遴选聘任、日常管理、业务培训、考评奖惩等管理办法,明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日常管理部门和管理负责人,组织开展了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遴选聘任工作,并向省司法厅申请开展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要求。省司法厅研究决定向何晓华等首批19位同志颁发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证书。
柳玉祥在颁证仪式上指出,在全省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是顺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和法治建设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社会依法治理和企业依法经营水平的有效措施,对确保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在我省全面落地,促进律师工作更好地服务江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促进法治江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柳玉祥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大与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强化资质管理、业务指导和监督服务,研究建立符合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职业特点的监督、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指导服务水平。各级律师协会要切实承担起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业务交流指导、权益维护、行业自律等职责。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单位要制定和落实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办法,抓好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遴选、聘任、培训、考核、奖惩等各项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中的“智囊团”作用、处置法律风险中的“防范者”作用、制定规章制度中的“把关人”作用和开展普法宣传中的“先锋队”作用,更好地促进政府依法履职、企业依法决策、科学管理。
柳玉祥希望广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坚定理想信念,努力学习、勤于实践,勇于担当,当好所在部门、单位的法律顾问和参谋助手,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江苏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