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司法制度更加公正高效权威

22.10.2014  14:31
       

  “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更好坚持党的领导、更好发挥我国司法制度的特色、更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习近平总书记对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出了明确要求。

  近年来,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脚步明显加快,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政法委按照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着力推进政法工作创新发展,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正

  2014年新年第一天,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首批“晒”出8份生效裁判文书。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从2014年1月1日起,除了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等4种情况外,各级法院的生效判决文书应当在互联网上全面公布。

  2013年8月,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对庭审情况进行了实时播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最高人民法院着力推进审判公开,实行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通过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最高人民检察院建立不立案、不逮捕、不起诉、不予提起抗诉决定书等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公安部明确提出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司法部以社会公众、罪犯及其家属关注的执法热点问题为重点,细化了狱务公开标准,明确了狱务公开流程。

  对此,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卫东给予积极评价:执法司法信息公开在很大程度上满足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彰显了社会公平正义。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办事

  “我的案子有了说法,处理结果我也满意!”1月17日,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涉诉信访案件进行回访时,当事人赵某多次表示:相信法律!这是全国政法机关致力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的一个典型案件。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表示,“信访不信法”会强化人治思维、损害法治权威,不利于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和化解。

  “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 2013年初召开的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明确部署。随后一场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的试点在各地陆续展开。

  中央政法委明确了改革的总体设想,即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把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诉讼权利救济的信访事项从普通信访体制中分离出来,由政法机关依法处理。

  经过涉法涉诉改革试点,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反映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少了,依法律按程序到政法机关申诉的多了,各级政法机关依法解决问题的导向逐步确立。

  人权保障贯穿执法司法全程

  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体制改革的一系列设想正在成为现实。

  社区矫正作为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目前国际普遍实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截至2013年10月底,我国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166.5万人,累计解除矫正100.7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的重新犯罪率为0.2%,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如何守住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成为政法机关的一项紧迫任务。2013年7月,中央政法委出台首个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就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加强防止和纠正错案机制建设作出明确规定。

  进一步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严禁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健全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原则,已成各级政法机关工作人员的共识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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