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公布11起司法保障民生案例 未成年人保护受关注
23.01.2015 16:45
本文来源: 中国江苏网
中新网福州1月23日电(林玲)23日上午,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11起福建法院司法保障民生典型案例,涉及未成年人保护、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医患关系等多项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
据悉,这是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2015年以来首次公布司法保障民生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11起案例包括林丽某被撤销监护权案、被告人张炳辉、吴汉烈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龙厚有污染环境案、黄先友与荔城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蒋隆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等。
其中,林丽某被撤销监护权案由于是福建省首例因母亲长期对未成年子女进行虐待而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案件而备受关注。
据介绍,该案中生母林丽某对其年仅9岁的儿子林某长期进行虐待,经多次劝阻教育仍拒不悔改,严重侵害了林某的身心健康,福建省仙游县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村民委员会的申请,依法撤销了林丽某对林某的监护人资格。
福建省仙游法院结合当事人林某的意见,认为生母林丽某无法承担起监护职责,甚至对林某实施虐待、伤害等侵害行为,在此基础上,法院判决撤销被申请人林丽君对林某的监护人资格,指定申请人梧村店村民居委会担任林某的监护人。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严峻称,福建省法院2014年共判决民生案件53万件,11起典型案例仅仅是沧海一粟,接下来,福建将进一步推进司法保障民生工作,针对未成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将给与高度关注与帮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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