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女司机实习期未满上路辅导新手练车被查

04.03.2015  18:33

  中新江苏网徐州3月4日电 (仲欣)3月2日下午,一名驾驶证还在实习期内的女子竟在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上“辅导”新手驾驶员上路练车,此举正好被在附近巡逻执勤的云龙大队民警李龙逮个正着。日前,根据相关规定,该“女教练”和新手驾驶员均被依法罚款1000元。

  据办案民警介绍,当日下午3点半左右,其正在昆仑大道上巡逻执勤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苏CH0*6J灰色轿车车速缓慢,且晃晃悠悠、走走停停,行驶轨迹十分不规范,于是便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该车上的驾驶员闫某吞吞吐吐并看向副驾驶座,最后表示自己没有驾驶证,目前正在考驾驶证,已经过了科目二,马上就要考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想在考科目三之前在路上练练开车,以便考试能过。

  这时民警发现,同车的后座还有其他二人,副驾驶座上坐着一名看起来像“教练”的人。于是,民警要求副驾驶座的女子出示驾驶证和相关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没想到该女子的驾驶证副页上记录显示实习期至2015年3月3日。

  此后,该女子李某表示,自己没有相关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车是自己亲戚的,借来帮助几个小孩练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

  李警官表示,李某并未取得教练证,只有驾驶证。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将非营运汽车交由未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吊销、扣留驾驶证。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非营运汽车的,罚款10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扣留车辆。驾驶员闫某因无证驾驶,将面临罚款1000元。

编辑:枫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