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第15号公告: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2013年度财务收支审计结果
(2015年6月28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署2014年对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团)2013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中远集团本部及所属大连远洋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大连远洋)、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物流)、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集运)等8家二级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中远集团成立于1993年2月,2013年底注册资本123.95亿元,拥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134家,参股公司329家,事业单位3家,主要从事水上运输、船舶及浮动装置制造与修理、物流及与运输相关的配套服务。
据中远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反映,2013年底资产总额3418.4亿元,负债总额2045.67亿元,所有者权益1372.73亿元;当年实现营业收入1639.95亿元,净利润-39.64亿元,资产负债率59.84%,净资产收益率-2.78%,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94.3%。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该集团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审计署审计结果表明,中远集团研究制定了10年发展战略,努力推进集团战略转型;重视基础管理,逐步完善集团治理结构;坚持创新发展,打造集团竞争优势。审计也发现,中远集团在经营业绩、发展潜力、廉洁从业等方面还存在一些违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经营业绩方面。
1.财务收支方面。
(1)2008年至2013年,中远集团少计收入2.98亿元,少计成本费用1.69亿元,导致少计利润1.29亿元,其中2013年少计利润1.16亿元。
(2)2010年至2013年,下属青岛远洋本部少申报应纳营业税收入7021.6万元,少缴营业税351.08万元。
2.内部管理方面。
(1)中远集团尚未建立完整的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部分下属单位还存在工资总额之外发放补贴等问题。
(2)中远集团大量使用境外经纪人提供的中介服务,但未对经纪人的使用范围和选择标准制定明确的管理规定。
(3)截至2013年底,中远集团共有全资和控股子公司1134家,其中5级及以下企业760家,层级最长的多达9级,不利于提高集团的集中控制力。
(4)截至2013年底,下属海南中远博鳌有限公司尚有2131.7亩原定用于高尔夫球场和别墅等项目建设的土地,受土地开发政策和土地规划限制未开发建设,长期闲置。
(5)2010年至2012年,下属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泛亚航运公司)未经批准,违规将7艘已出售的老旧船舶租回,截至2013年6月底,累计形成经营亏损7497万元。
(6)下属中燃国际石油(新加坡)有限公司在燃油购销业务中,未严格遵守采购、销售数量配比原则,在购货方已发生欠款的情况下仍继续向其赊销船用燃油,2012年9月,因购货方及其担保人破产,应收货款8268.08万元形成损失。
(7)2008年,下属大连船务在与船东签订的船舶建造合同未生效的情况下,提前订购船舶主机设备,并支付定金623.15万元。后因船东取消建造合同,大连船务被迫取消上述设备订单,导致定金全额损失。该公司另有9834.57万元钢材、电缆、焊材等物资,截至2014年5月底积压时间超过3年。
(8)2010年至2013年,未经集体决策,中远集团以缴纳会费的名义每年对外提供赞助40万元,共计160万元。
(9)截至2013年底,下属青岛远洋仍有17名领导干部未按国资委有关规定清退所持职工持股企业4.37万股股权,对应所有者权益49.56万元,累计违规取得分红22.12万元。
(10)中远集团信息化建设缺乏统一管理规划,财务系统不支持2010年国家标准数据接口,使用效益低。
(二)发展潜力方面。
1.中远集团在实施“从拥有船向控制船转变”的发展战略中,未对租入船规模、比例、成本、风险管理等方面制定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对租入船业务放权过度且监管不到位。2009年至2013年,在运价下跌、货源订单量比例偏低、退船和降租谈判均未达成协议等情况下,中远集团所属船队长租期租入船累计亏损达341.06亿元。
2.2007年,中远集团批复下属中远船务与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租赁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的码头开展修船、改装船业务,经营期限30年。由于码头在租赁期满后未能续租,连云港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失去继续经营的基础,于2013年5月开始解散清算,造成中远集团投资损失7487.48万元。
3.下属中远物流在钢贸业务中违规操作,截至2013年6月,已形成潜在损失1.57亿元,中远物流下属的中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资不抵债。
(三)廉洁从业方面。
1.2010年至2014年6月底,下属舟山中远船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船务)一负责人的亲属投资成立的公司向舟山船务供货共计2608.67万元。
2.2010年至2013年,下属泛亚航运公司一负责人的亲属投资成立的公司与中远集运的业务往来共计562.26万元。
3.2010年至2013年,中远集团及下属公司部分领导人员违规兼职取酬16.3万元。
4.2013年,下属泛亚航运公司支出69.84万元购置手机、电脑、加油卡、购物卡等作为年会奖品;在董事会会议费中列支服装、烟酒、购物卡等费用44.21万元;用10.34万元公款支付高尔夫球消费。
5.中远集团本部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2个人纳入了职务消费范围,将应由集团本部承担的境外住宿费及部分出行费用由目的地的境外子公司负担,也未将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情况向干部职工进行公示。
三、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1年对中远集团审计发现的问题中,滞期费会计核算不规范等3项问题仍未整改。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中远集团具体整改情况由其向社会公告。
本次审计发现相关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