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000台住宅电梯今投保 全面保障电梯及时维修

19.02.2016  09:49

        我市首批3800台住宅电梯投保

      中国江苏网2月18日讯  今天,我市首批3800多台住宅电梯责任保险正式投保,高正物业等13家物业企业和奥新电梯等43家电梯维保单位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约。

        记者了解到,我市电梯已连续多年保持20%左右的增长,现有各类电梯42968台,其中乘客电梯28834台,载货电梯6557台,自动扶 梯3120台,其他电梯4457台,电梯已与老百姓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在日常监管中发现,目前电梯管理中存在四大问题:一是电梯采购低价中标机制导致有些 电梯先天性配置比较低,故障率增高;二是管理单位整体的管理手段还比较松,存在管理人员流动大、故障维修不及时等情况;三是维护保养工作还比较散,物业公 司主体责任、居民群众监督责任、维保单位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没有形成共同管理维护好电梯的合力;四是各项救济途径还不够完善,缺乏保险等配套制度,住宅 小区电梯这类问题比较突出。目前,全市住宅小区电梯已超1.9万台,据市119电梯应急救援平台统计结果表明,住宅小区电梯困人故障率最高,去年全年达到 988次,占接警处理比超过76%,而全市各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处理的电梯问题类投诉中住宅小区电梯问题投诉也占比近9成,这其中物业服务质量高低、 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起到了决定性因素。如原怡源物业公司管理的几个小区,物业管理混乱、居民与物业矛盾突出,电梯故障时有发生,故障发生率达到15%以 上,怡源物业发生卷款逃跑事件后,多个小区电梯处于无人管理、无经费运行状态,质监、房管等监管机构积极协调处理,电梯检验机构不计成本开展免费检测,新 接手的物业公司主动担当、化解矛盾,有效保障了电梯安全平稳运行。而市民群众普遍认可度较高的嘉丰、新城等物业公司,其管理小区电梯故障发生率均低于 5%,其中嘉丰物业管理的金百花园小区多次参与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提升了电梯管理水平,物业和居民主动监督维保工作,小区电梯运转状况良好,形成了典型示 范效应。

        住宅小区电梯管理已成为政府重视、舆论关注、百姓关心的民生热点和公共安全问题。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十七条、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 察条例》第八条、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四条都对建立事前预防和事后补偿机制作了规定,鼓励投保电梯责任保险,以有效解决电梯故障所致损失 的社会救济途径。我市自2015年起部署推行电梯责任保险,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推行电梯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采取“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经 营”方式,规定由电梯产权人、电梯维保单位、电梯检验机构、电梯生产厂家等电梯安全相关方共同投保电梯责任保险,约定电梯在安装、运行、维保、检验过程中 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第三者财产损失时,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依法应由保险责任主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同时,明确各方参保比例,其 中电梯产权人保费仅占比1/5,有效减轻了居民负担。(张海涛 邓云 秋冰)

编辑: 陈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