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验收规范学习研讨会

02.09.2015  17:41
 

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规范》和《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于今年3月1日起在全省实施。为正确把握和应用两项规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于8月28日在南京召开学习研讨会,会议邀请两本规范的主编郑宽仁、李长命、顾永松三位高级工程师对规范的编制背景、原则和相互关系分别作详细介绍,并结合工程案例对条款进行了解释和答疑。全省各地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智能化公司、施工图审核机构等单位技术人员80余人参加了会议。

江苏省智能建筑委员会郑宽仁高级工程师指出,《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强调了工程项目试运行的重要性,规定了各子系统的试运行时间。在验收工程项目时,验收项目分为主控项目与一般项目进行验收,根据验收结果进行综合评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标准明确将设计文档、施工过程文档、竣工技术文档纳入主控项目中进行验收,强调了竣工资料的重要性。标准附录A、B、C与条文相配合协调,使验收工作一目了然,简便实用且有效。

江苏省计算机系统工程测试中心李长命、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顾永松两位高级工程师顾永松就《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规范》进行了详细解说。两位高工强调了检测的前提条件、实施检测要求和检测结论规定,并从检测重要性、常用检测仪器、安装检查、系统检测、抽样原则、合格判定和常见问题等七个方面,分别详细介绍了建筑设备监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会议、安全防范、 综合布线、计算机网络等六大系统。

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规范》是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省内相关单位在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实施及验收规范》DB32/366-1999和《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规程》DB32/365-1999的基础上,系统总结近15年来省内外在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验收方面的方法、措施和经验后修订而成。本次学习研讨会对全省从业人员正确实施这二本标准,提升全省的智能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水平和施工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会 场

                                                                              韩俊杰 张瑶粟 /文 张瑶粟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