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筑生态环境检察保护体系 公益林基地迎首批"客人"

24.11.2016  10:04

  11月21日,在江苏省句容市生态修复公益林基地,涉嫌非法采矿的张某、李某和亲属在检察官、公安民警、行政执法人员的监督下,共同参加了1个小时的“复绿”公益劳动,并种下40余株树木幼苗。

  11月10日,在句容市检察院的推动下,该院联合法院、公安以及国土、环保等多家环境资源行政执法职能单位正式启动生态修复公益林基地,在依法开展生态检察监督的同时,督促案件当事人通过签订补植复绿协议、赔偿经济损失或者参加复绿公益劳动等形式开展替代性修复和宣传教育。张某、李某及其家属是公益林基地启动后迎来的首批“客人”。

  2015年6月至今年5月,张某、李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伙同他人擅自在该市青龙山区域非法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0余吨。今年5月,在检察机关监督建议下,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二人刑事立案。经查,张某等人的非法采矿行为对山体造成严重破坏,毁坏植被7亩多。

  案发后,在检察机关的调解下,当事人自愿就非法采矿造成的损失赔偿7万元。该笔赔偿将打入该市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金专户,用于环境修复。2015年,正是在检察机关的建议推动下,句容市设立了生态环境损害修复基金专户,用于开展环境修复以及污染事件应急处置。

  近年来,句容市检察院每年均开展环境资源检察监督专项行动,依法监督并严厉打击了一批环境资源领域违法犯罪,查处其背后的职务犯罪。该院注重打击、惩罚与保护、修复并重,于2015年制定出台了《构建生态环境多维度检察保护体系实施方案》。

  今年6月,句容市检察院从基层一线选任了首批10名生态检察信息员,建成了一支环境舆情监测外部队伍。同时,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建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平台,定期分析辖区内环境资源污染态势,并对案件线索实行分级管理研判和监督跟进。此外,对于监督中发现的环境资源职能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形,需要及时纠正防范的,该院探索推行检察长约谈机制,由检察长约谈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相关责任人,督促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机制。(通讯员 汪兴东 夏立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