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市财政局构筑反对浪费的坚强堤坝
自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出台以来,句容市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政策规定,切实抓好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狠抓制度的有效“落地”,以“刚性的制度约束、严格的制度执行、强有力的监督检查、严厉的惩戒机制”反浪费。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
一是 抓制度建设。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分管市领导多次听取专题汇报,并提出具体修改意见。市财政局多次会同组织、人社等部门专题研讨,在广泛征求意见并参考周边地区的标准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经费、公务接待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意见等制度,制度设计突出“源头控制”,开支标准更加贴近实际,监管措施更加强化。每项制度都设有专门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的章节,明确了有关责任和追究情形,保障了制度执行的刚性。最大限度减少各部门实际执行中的自由裁量空间,有效增强了制度的约束力,构建不能、不愿、不敢铺张浪费的长效机制。
二是 抓学习宣传,确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各项制度贯彻落实。收集整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省、市出台的厉行节约系列规定,编印《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汇编》,发至党政领导、全市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并举办专题培训讲座,对制度内容进行详细解读。
三是 抓制度执行,将“厉行”变成“例行”。严把财政资金审核关、监督关,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开展预算单位预决算执行情况、“小金库”清理、中秋国庆期间作风建设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完成21家试点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扩大公务卡结算范围,加大对财政支出和公务消费的监督力度。按月汇总“三公”经费支出进度,2014“三公”经费较去年同期下降15%。腾出更多资金用于惠民生、促发展。
陈顺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