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加强生态文明法治保障

04.05.2015  12:08

   重大事项决策优先考虑环境影响和生态效应

 

  句容市委、市政府近日出台了《句容市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紧紧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强化法治理念,运用法治思维,统筹法治力量,综合采取预防、监督、教育等法治方式,不断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法治化水平。

  意见提出,在重大事项和项目决策过程中,必须优先考虑环境影响和生态效应。对涉及到群众环境效益的重大事项,严格遵循环境影响评价、责任追究和风险评估等制度。建立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生态开发源头保护制度等生态文明建设的地方性制度体系。建立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绩效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制度体系。建立环保等部门联合会商和查办案件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的有效衔接。全面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落实重大生态文明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制度,探索建立公众参与执法监督机制等19项具体措施。

  意见强调,句容市监察部门要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督查机制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定期督查,量化考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决策者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

  (徐波   张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