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味的实习该规范了
早上7点30分,闹铃在十人间的宿舍回响。起床、洗漱,胡乱抓一把头发,杜立明大步冲进车间。在这里,他的身份是广东东莞一家手机制造业流水线上的一名主板搬运工。而在一周前,他还是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一名大三学生,新学期刚开始,他和数百名学生一道,被学校安排至惠州、东莞、昆山、南京等各地的电子工厂,开始了为期6个月的“顶岗实习”。(9月25日《北京青年报》)
如此实习,已经严重变味。
一则,工厂的实习岗位和这些大学生所学的专业完全没有关系。这样他们会得到什么样的锻炼?
二则,工厂的实习生和正式工人难以“同工同酬”。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接收学生顶岗实习的实习单位,应该合理确定顶岗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支付给学生。”但是这些工厂的工人每月能够拿到五六千元,而这些实习学生却只有两三千元,多数人连正式工月薪的一半都不到,显然不符合规定要求。
三则,学校竟然要对实习学生的工资进行“抽成”。《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顶岗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但是学生实习工厂的有关负责人却表示,根据他们和学校的协议,会按照学生人数,从每个学生每个月的工资中“提出”300元钱给学校,“但这个不可能告诉学生”。
以上种种表明,学生不但沦为工厂的廉价劳动力,而且还成了学校赚取外快的工具。即便一些学生感觉这样的实习不正规、不对味,学校也可以以扣学分、不发毕业证逼学生就范。
对于学生实习,既然国家有专门的管理规定,那么作为劳动监察部门,就应该依据这样的规定严格执法,对学生实习进行规范,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和企业进行处罚,以此来维护实习学生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眼睁睁看着他们沦为企业的廉价劳力和学校的赚钱工具。(苑广阔)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