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高招政策有五大变化 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优先录取

21.05.2015  13:54

  见义勇为人员或子女同等条件优先录取

  中国江苏网5月21日讯(记者 甘晓妹)记者从市高招办获悉,《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正式出台。与去年相比,2015年我省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录取政策主要呈现五大变化。此外,高考模式仍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时间仍为6月7日至9日。据统计,我市今年共有5.4万考生报名参加高考,其中部分考生已被高职单招等录取,实际参加高考4.4万人。

  【考试时间】

  今年高考仍为6月7日至9日

  今年我省全国统考科目、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考试时间仍为6月7日至9日。考试模式仍为“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

  “3”指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三门。各科分值设定为:语文160分,数学160分,外语120分,共440分。语文、数学分别另设附加题40分。

  文科类考生加试语文附加题;理科类考生加试数学附加题;不兼报文科类或理科类专业的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不加试附加题。

  文科类、理科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80分,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三门统考总分为440分。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七门。所有考生均需取得上述七门科目学业水平测试成绩。

  综合素质评价分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方面。

  【五大变化】

  变化一 招生类型 今年我省新增了省属11所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重点高校面向农村贫困学生的招生计划,在去年实施地方专项计划的基础上,新增高校专项计划。

  变化二 志愿填报 今年我省专门设立了“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志愿填报栏,供获得上述招生类型填报志愿资格的考生,以及报考上海纽约大学、南方科技大学的考生填报相关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7日至29日。考生若同时获得同一所院校两种以上类型资格或者同一类型获得两所以上院校资格的,只能选择一种填报。

  对填报以上招生类型志愿的考生,如果达到规定的条件,在本科第一批批量投档前,将先行向其报考院校投档,由院校根据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于不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院校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退档,以便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参加本科批次平行志愿的投档。

  变化三 照顾加分政策 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从2015年起,我省照顾加分政策取消了在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重大突出事迹考生加分项目;同时取消了外语选考非英语语种、本科平行院校志愿A院校的第一专业报考非英语语种外语专业的考生的照顾投档政策。

  据了解,在目前已经结束的2015年高考报名中,我省没有考生申请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照顾。

  变化四 优先录取政策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的优待政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9号)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3]133号),今年增加了“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或其子女,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变化五 特殊类型招生 从2015年起,体育类专业招生不再按男、女生分开划线,分别投档,调整为男女生统一划线,统一投档。此项政策的调整已于2014年10月提前向社会公布。

  此外,2015年普高注册入学实行按专业注册录取。由原来考生“可同时申请两所院校、每校各6个专业”,调整为“可同时申请6个‘院校+专业’志愿”,其他办法不变。

  【明年动向】

  今年高招意见还提前透露了一些明年的动向,如调整一项加分项目;音乐类统考院校声乐、器乐专业分开录取等。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调整。2015年,按照原政策执行。从2016年起,调整为“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属普通高校,录取时可加3分投档”。

  声乐、器乐将分开招生。从2016年起,音乐类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主试类型不同,分别按声乐、器乐公布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录取。音乐省统考分为主试声乐和主试器乐两类考生,声乐和器乐在考试内容、评分标准、考生成绩分布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