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三千万 农行副行长判无期

05.02.2015  17:16

  新华报业网讯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4日公布,由南京中院审理的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杨琨受贿案一审判决已生效:杨琨受贿3079万余元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犯罪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南京中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2年,杨琨利用其担任中国农业银行副行长、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副行长、农银租赁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发放、回收、管理及IT业务合作等事项上为有关企业和个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其妻弟先后9次收受他人给予的人民币、美元、港币、金条以及名人字画、红木家具等,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079.889119万元。

  (顾敏)

原标题: 受贿三千万 农行副行长判无期

编辑: 莫小羽、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