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惠大病保险 远离因病致贫
首创经验影响顶层设计,率先实现“全覆盖”
受惠大病保险 远离因病致贫
“医改惠民看江苏”之一 编者按:今年初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明确在江苏等4省开展综合医改试点。江苏省随即成立深化医改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省委书记罗志军和省长李学勇担任组长,部署医改稳步推进,以改革实效惠及民生。本报记者近日深入采访,为您呈现江苏医改进行时中诸多方面的惠民实效。 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乡5岁女孩魏妍妍,患急性白血病。“花去医药费15.2万多元。新农合报销8.5万元,大病补偿2.7万多元,合计11.3万元,超过医药费的七成!”魏妍妍的父亲告诉记者:“孩子正在治疗中,家里原本收入就不高,没有这些补偿报销,我怕是要连觉都睡不着了!” “因病致贫”是影响百姓生活幸福感的一大威胁,而目前,江苏率先将城乡居民纳入大病保险,就是在深化医改试点中,瞄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痛点”,更好守护困难群众生命健康,守住社会保障底线。 率先全覆盖 顶层设计源于江苏 “大病保险,主要是对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医保患者按政策规定报销后,超过起付标准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补偿,是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上给予的进一步保障。这意味着,医保体系基本实现全覆盖之后,从‘普惠’迈向‘普惠+特惠’。”江苏深化医改暨省级综合医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人士对记者说。 国务院办公厅今年8月下发《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要求大病保险今年底前覆盖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记者了解到,这项惠民医改顶层设计,来源于江苏的“太仓模式”。 2012年9月,记者曾赴太仓市双凤乡凤中村采访,当时37岁的顾莉芬就是江苏首个得益于大病保险改革新政的城市居民。“医保政策范围报销21万元,实际报销比例为63%,享受补充保险后又报了8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88%。”顾莉芬的丈夫王建刚感慨:“天上掉下救命钱,家里有了转机。” 2011年,国务院医改办来太仓调研, “太仓模式”由此进入国务院医改办的视野,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随后专门来江苏调研。2012年8月30日,发改委联合卫生部、财政部等六部委发布《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孙志刚说,“大病保险”的顶层设计来源于江苏的“太仓模式”,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保险作为大病补充保险的模式,将在全国范围内推开。 我省两年前逐步扩大试点大病保险,去年底在全国率先覆盖城乡,全省5500万城乡居民纳入大病保险范围,补偿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确定支付比例,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王咏红告诉记者:“以县为单位人口新农合参合率继续保持在98%以上,各级财政最低补助标准提高到不低于380元,今年一季度,新农合住院补偿118.21万人次,补偿金额38.63亿元,县乡两级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保持在76%以上。” “2014年,我省各地新农合大病保险人均筹资超过20元,最高的南京市六合区达到60元。自2013年开展新农合大病保险试点至今年6月底,全省37.45万人次获得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补偿金额9.81亿元,大病患者的医疗保障水平较新农合基本补偿提高了10个百分点,有效减轻了群众负担。”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处长姜仑说,“大病保险是普惠于民坚实的一大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