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取消57项承接下放29项
1月7日,记者从江苏省政务办获悉,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结合我省工作实际,省政府决定取消57项行政权力事项,承接和下放29项行政权力事项。
此次取消的57项行政权力事项中,18项为按照国务院要求对应取消。2020年9月,国务院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除这18项外,另有9项为国家部委办局负责审批、2项江苏不涉及且未设定。57项行政权力事项中,其余39项由省级部门提出取消,包括行政许可2项、行政确认7项、行政奖励3项、行政其他27项。
国务院此次取消29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同时,还下放4项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层级。它们是:“出口国家重点保护农业野生植物或进出口中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限制进出口的农业野生植物审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审批”“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变更台名、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审批”“设区的市、县级地方新闻单位的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核发”。这4项分别由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设区市政府指定部门、省级广电部门承接。此外,根据《生态环境部公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中的部分审批内容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接。
除承接5项行政权力事项外,江苏还下放24项行政权力事项审批层级至设区市或县级部门。无论是直接下放,还是以委托的形式下放,都将给企业、群众更多便利。例如,“导游证核发”由省级文旅部门委托设区市级文旅部门审批。江苏现有导游员6万多名,每年新办和换证导游人员数量较大,该事项属于高频事项,下放后方便群众就近办理。
据江苏省政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全省取消、下放、调整行政权力事项1048项,去年又将273项省级管理事项精准赋予江苏自贸试验区,努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曹卢杰)
来源:扬子晚报 转自: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