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指导目录

13.08.2015  12:16

免费发布空岗信息和求职信息;免费对用工单位和求职者进行职业指导;免费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档案进行代理、托管……”日前,我市发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为企业和求职者提供优质服务。

 

据了解,指导目录对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项类、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服务方式作了具体明确。其中,服务项类涉及政策法规宣传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人力资源实名制动态管理等12项,内容包括:宣传人才就业创业政策和规定;对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信息进行搜集、整理;发布空岗信息和求职信息;对用工单位和求职者进行职业指导;对用工单位和求职者进行职业介绍;定期发布市场工资价位;发布培训、技能鉴定信息;组织《就业创业证》发放、记载;开展人力资源实名制动态维护;提供针对性创业服务;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定期监测就业失业动态变化情况;对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的档案进行代理、托管等。服务及收费方式则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能即时开展,免费提供服务。

 

发布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指导目录旨在合理配置全市人力资源,促进人力资源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实现劳动者更高质量的就业。”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据悉,为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从业行为,我市实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年度审验制度。每年年底由市人社部门组织人员对各经营性机构实地检查考核。对年度检查不合格并被取缔的单位有关责任人,5年内不批准其从事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