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发展】阜宁县做大做实做强社会组织成效显著

11.01.2017  02:33

2016年以来,阜宁县司法局高度重视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工作,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多措并举,圆满地完成了省、市部署的培育社会组织各项任务,有效推动了司法行政工作发展,满足了基层法治宣传、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等法治需求。

一是做“”社会组织。 局领导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培育社会组织工作方案,并得到省市认可。成立专门工作班子,统一组织领导社会组织发展培育工作。分解工作任务,责任到所,并纳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设立阜宁县明诚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发展服务中心,作为全县司法行政社会组织的孵化基地,健全入驻基地的受理、评审、签约、“出壳”程序,在启动资金、办公场所、资源对接、服务指导等方面给予支持。开展专题培训,请民政局业务人员专门为司法所和相关科室直接服务社会组织的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培育发展社会组织能力。2016年以来已经建成县级司法行政社会组织孵化中心1个,建成枢纽型社会组织2个,镇级基础型社会组织10个,村级基础型社会组织85个,分别培育3个法治宣传教育、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专业型社会组织,设立了法治宣传、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行业型社会组织。

二是做“”社会组织。 积极引导社会组织进入实体化运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将社区服刑人员的走访工作交给社会组织县社区矫正服务中心负责,按走访率给予费用补助。2016年9月份以来走访率均达100%。引导苏州商会副会长王永华等7名企业家加入县安置帮教协会,筹集运行资金7.5万元,企业家定期走访困难家庭,及时给予经济帮助和人文关怀。这些做法得到省厅、市局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县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组织会员开展“德法阜宁律师公益行”活动,开展法律进社区、进企业系列活动,先后到陈集镇汪朱村和阜城街道看望慰问困难户,与 8名新考取的贫困大学生结对帮扶,每年每人给予2000元资助,直至大学毕业,开展助学圆梦行动。阜宁县蒲公英志愿者协会组织《慈善法》法律讲座,提高会员的法律意识,并积极到学校开展法治报告会,慰问留守儿童;2016年新沟镇中心村富达法律服务社等基础型社会组织在群众身边积极开展法治宣传100多场次,受益群众达3000多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信息200多人次,化解各类矛盾纠纷180起,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在2016年“12.4”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中,枢纽型司法行政社会组织阜宁县尚法志愿者联合会,组织县城一缕阳光、大城小爱、蒲公英、爱的港湾、心连心、爱的家园等公益志愿者组织参加广场宣传活动和纪念碑前宪法宣誓活动,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一缕阳光志愿者协会配合开展监狱服刑人员帮教服务,关心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就学生活,并组织到监狱探望活动,让服刑人员和家属深受感动。

三是做“”社会组织。 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原则,建立健全与民政部门“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负责、依法监管”的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管理体制,不断提升培育、指导、服务和监管工作的能力水平,促进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建用结合、发挥作用,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前进。巩固壮大原有社会组织,2016年4月,协助2011年就已成立的阜宁县法治文化艺术团参加省公益项目招标并一举中标,是全省唯一中标的司法行政社会组织,获得省政府项目资金10万元。2016年9月份该团又投入20多万元,购买了新的演出车,专门用于基层法治文艺巡演和普法宣传,六年来先后创作近百部法治文艺剧目,巡回演出500多场次,阜宁县法治文化艺术团被评为2016年“盐城市十大法治人物”,阜宁县司法局被省委宣传部公示为2016年“全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