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关于江苏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摘要)
——2017年2月6日在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朱晓明
一、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过去一年,全省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向好,主要指标保持在预期和合理区间,较好完成了“十三五”开局之年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
——地区生产总值76086亿元,增长7.8%;
——全社会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2.6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21亿元,同口径增长5%;
——固定资产投资49371亿元,增长7.5%;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707亿元,增长10.9%;
——外贸进出口总额33634亿元,下降0.7%;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0152元,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06元,增长8.3%;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3%;
——城镇登记失业率3%,城镇新增就业143.2万人;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削减均完成国家目标任务;
——人口自然增长率2.73‰。
一年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执行成效主要体现在六个方面:
(一)经济运行保持总体平稳。刚性落实“去降补”任务,全年压减钢铁产能580万吨、煤炭产能818万吨、水泥产能512万吨、平板玻璃产能300万重量箱,化解船舶产能330万载重吨。商品住宅去化周期较去年底缩短7.5个月。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社会融资规模比重达29%。出台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政策意见,直接降低企业成本1070亿元。实施5大领域补短板专项工程,完成投资超过4000亿元。推进“六大消费工程”“十大扩消费行动”,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达54.2%。重抓扩大有效投入,200个省级重大项目全年完成投资超过5000亿元,民间投资占比达69.3%,工业技改投资占工业投资比重达54.7%。力促外经贸稳定运行,积极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市场采购贸易、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加快发展,一般贸易占比达47.9%。
(二)产业结构调整成效明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区域创新能力连续8年位居全国首位,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1%,发明专利授权量居全国第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增长10.5%,占规上工业销售收入30.2%。加快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首次超过50%,推进企业制造装备升级与互联网化提升。继续抓好100家省级特色产业基地和20家先进制造业基地建设。
(三)改革开放不断深化推进。制定我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办法,大幅减少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和个体工商户“两证合一”全面实施。出台《省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营改增”,为企业减税超过500亿元;制定落实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PPP入库项目吸引社会资本1896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有序整合,出台市场调节药品价格行为规则。建立“一带一路”部省协同机制和国际产能合作委省协同机制,出台我省推进国际产能合作三年行动计划。
(四)城乡区域发展更趋协调。新增高效设施农业50.8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300万亩。深入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出台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扎实推进,南京江北新区等重大载体平台建设实现重大突破;持续加大对苏中苏北结合部经济相对薄弱地区支持力度,推动宁镇扬一体化、锡常泰、(沪)苏通融合发展;苏北新开工500万元以上产业转移项目1900个。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深入推进长三角发展一体化。
(五)生态文明建设力度加大。单位GDP能耗强度和四类主要污染物减排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PM2.5浓度同比下降12.1%,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达70.2%。太湖水质保持稳定,长江、淮河流域治污进展顺利。继续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加快绿色江苏建设,林木覆盖率提高到22.8%。
(六)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收入增幅继续高于城镇居民。新增农村转移劳动力26.5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77.8万人,高校毕业生年终就业率96.9%,支持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22.8万人。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主要险种参保率保持在97%以上。农村低收入人口脱贫76.8万人。
二、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重大项目安排
(一)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安排
(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7.5%;
(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左右;
(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
(4)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保持稳定;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口径增长5%左右;
(6)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控制在103左右;
(7)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到2.65%;
(8)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42.5%;
(9)城乡居民收入增幅与经济增长同步;
(10)城镇登记失业率4%以内,城镇新增就业110万人;
(11)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7%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削减4.48%,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削减2.8%,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4%,氨氮排放量削减2.8%,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4%;
(12)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13)地表水国控断面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
(14)单位GDP建设用地占用下降率达到6%。
(二)2017年省级重大投资项目总体安排
2017年计划安排省级重大项目230个,其中实施项目210个、储备项目20个;总投资3.2万亿元,其中实施项目总投资2.8万亿元,年度计划投资5133亿元。
三、实施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重点举措
(一)着力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优化需求结构,力促经济稳健增长。
坚决落实“去降补”五大重点任务。压减钢铁产能650万吨、煤炭产能18万吨、水泥产能90万吨、平板玻璃产能200万重量箱。重点化解三四线城市房地产较高库存,重视商业办公类商品房去库存。重点降低企业杠杆率,非金融企业直接融资占比保持在29%左右。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意见,完善小微企业转贷基金运作机制。继续实施补短板专项工程。
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实施“互联网+”行动推进工程、物联网创新应用示范工程等,抓好国家新兴产业集聚区试点和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推进中国制造2025苏南城市群试点示范建设。推进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培育新业态新模式。调整优化制造业布局。启动实施现代服务业专项行动计划,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构建农业与二三产业交叉融合的现代产业体系,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国家试点示范县、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示范区建设。高效配置调度资金、土地、能源、劳动力等要素,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和商标品牌战略三年行动计划。
积极扩大有效需求。支持“互联网+商贸”“同线同标同质”等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发展幸福产业,扎实推进六大消费工程。发展全域旅游,创建一批旅游风情小镇。保持投资规模稳定增长,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省级重大项目完成年度投资5100亿元以上。实施对外贸易“优进优出”行动计划,支持市场采购贸易、跨境电子商务扩大试点,外贸进出口总额保持稳定,实际利用外资稳量提质。
(二)着力培育创新主体和发展新经济,推动发展动能转换。
突出企业主体地位。深入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百企示范、千企试点、万企行动”计划,支持企业加快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继续实施科技型创业企业孵育计划和科技企业“小升高”计划。
构建协调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下放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和收益权,提高科技人员收益分享比例。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预警和快速应对机制,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增加创新资源供给。加快建设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双创”平台载体、产业创新中心,培育高附加值产业创新集群。集中力量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省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
推动新经济新模式加快发展。积极培育新型商业模式和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推进与阿里巴巴、华为等战略合作。培养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
(三)着力落实重大规划和重大举措,拓展发展新空间。
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开展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年度监测评估。编制《扬子江城市群发展规划》《宁杭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深入开展省际边界地区合作发展研究与谋划。
推进国家战略贯彻落实。全面实施国际产能合作三年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与“10+1”重点国家的合作。强化对“走出去”企业政策支持和风险防范。加快设立国际产能合作投资基金。推动长江两岸现有产能改造提升、有序转移,腾出高端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空间。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12项试点任务取得新进展,积极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小镇。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苏南地区加快在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机制上率先突破,集中力量建设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南京江北新区等重大平台,推动宁镇扬一体化发展取得更大进展。苏中地区加快融合特色发展,加快融入苏南、融入长三角核心区。苏北地区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径,加大对宿迁、淮安、盐城三市“一市一策”的研究。
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体系。重点推进一批铁路重大项目,加快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形成沿江、跨江、环江立体交通体系。加快实施一批水利项目,强化能源保障能力,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整体水平,实施城市功能强化和品质提升、城乡水环境整治、沿海生态林带、湖泊湿地保护等重点工程。
(四)着力推进标志性和引领性改革,激发发展动力活力。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力争省级层面行政审批事项全国最少、效率最高。实行企业投资管理负面清单制度,试点开展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积极探索备案项目注册制、先建后验等管理模式。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稳步推进售电侧改革。
深化社会体制改革。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教育改革,完善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制度安排。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推进排污许可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建设。
建立完善适应市场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广政府“店小二”服务模式,形成制度化的政企互动机制。尊重和保护企业家合法权利,严格涉企政策调整程序,保持政策稳定性连续性。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保护。
(五)着力推进节能减排和绿色发展,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建立健全主体功能区制度。继续开展“多规合一”试点和省级空间规划研究,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评估。控制建设用地开发强度,切实提高节地水平和产出效益。
扎实推进节能工作。强化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发展清洁能源,新增天然气发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能装机400万千瓦。加快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扎实做好减煤工作,提高电力和天然气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刚性落实“263”环保专项行动方案。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加快推进主城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开展化工园区废气泄漏检测与修复。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城市黑臭河道整治,持续改善太湖水质。扩大典型污染土壤修复试点,提升危险废物安全处置能力。开展全省化工行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
积极抓好生态建设。建设好四个全国首批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推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做好生态林带建设,成片造林25万亩,抚育森林100万亩。
(六)着力促进富民增收和民生保障,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更大力度增加居民收入。落实聚焦富民持续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若干意见,确保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推进重点群体激励计划,研究差别化收入分配激励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比重。确保全省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再脱贫60万人以上。
大力支持创业就业。持续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实施全民创业行动计划,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全民参保登记长效机制、城乡统筹和区域转接机制,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联网实时结算。保持社会保障参保率稳定在较高水平。
提升社会事业发展水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1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提高到5.55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提高到2.45人,完善社区“10分钟体育健身圈”。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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