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长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 推进都市圈同城化发展

12.05.2016  18:17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促进消费品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更好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决定进一步精简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以改革营造更加便利的投资环境;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培育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极。
  会议指出,以改革创新推动长三角城市群协调发展,有利于促进产业升级,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加快农业现代化,辐射带动周边区域和中西部地区发展,增强国家竞争力。为此,一要打造改革新高地。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的成熟改革经验,在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先行先试,推进金融、土地、产权交易等要素市场一体化建设,开展教育、医疗、社保等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合作。二要争当开放新尖兵。大力吸引外资,集聚国际化人才,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探索建立自由贸易港区,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外贸稳定发展和升级。三要带头发展新经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良好生态,健全协同创新机制,强化装备制造、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汽车、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关键领域创新,发展金融、研发、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培育壮大新动能,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四要以生态保护提供发展新支撑。实施生态建设与修复工程,深化大气、土壤和水污染跨区域联防联治,建立地区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五要创造联动发展新模式。发挥上海中心城市作用,推进南京、杭州、合肥、苏锡常、宁波等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构建以铁路、高速公路和长江黄金水道为主通道的综合交通体系,促进信息、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到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