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市发展改革委“12336”计划推进2017年工作

09.01.2017  19:02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深入之年,也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为坚决贯彻落实市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早谋划全市经济中心工作,溧阳市发展改革委结合工作职能,研究提出了2017年工作思路和总体工作安排意见(简称“12336” 工作计划):

  一、围绕一个中心

  按照“凝聚精气神,建设新溧阳”总要求,紧扣“重大项目攻坚年”和“文明城市攻坚年”工作主体,以全市发展改革大局为中心,狠抓工作落实,为建设宁杭生态经济发展带最美副中心城市做好参谋服务工作。

  二、明确两大定位

  一是认真履职尽责,当好市委、市政府的参谋助手;

  二是强化自身建设,打造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机关。

  三、抓好三个服务

  一是服务镇区,二是服务项目,三是服务企业。

  四、推进三项任务

  一是坚持规划引领和深化改革,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及时上报《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统筹推进苏皖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积极推进产城融合示范发展;研究宁杭生态经济带最美副中心城市发展规划,努力探索生态经济发展新路径;积极开展政府智库活动,提升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充分利用PPP、政府债券、新型城镇化建设基金等方式,提高政府直接融资比重;建立完善投资审批平台,实现投资项目全面在线审批。

  二是坚持项目为王和结构调整,着力增强发展后劲。狠抓重大项目攻坚,加强与省企对接;健全重大项目建设快速协调机制,进一步提高项目服务水平;协调推进“四大经济”发展,向现代健康经济创新,实施产业链精准招商;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全面提高城市消费供给层次,提升城市繁荣水平。

  三是坚持民生为本和生态优先,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科学优化考核体系,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建立差异化考核机制;按照产业指导目录,严把项目准入关;协助推进民生实事贯彻落实,加快推进文明城市建设;提高价格服务为民水平,努力把房价稳定在合理水平。

  五、开展六大行动

  一是重大项目载体规划建设行动。争取《苏皖合作示范区发展规划》通过省、国家批准,牵头与郎溪、广德联合制定详细具体的推进方案,在产业、交通、民生等方面加强合作,把合作园区的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加快特色小(城)镇建设,开展产城融合规划研究工作。围绕生态经济发展新路径,开展先期研究。

  二是重大项目服务行动。密切关注中央和省市投资方向,积极与省企对接;着力推进市级、常州市和省重点项目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动态跟踪项目审批和建设过程,着力解决项目投资过程中遇到的资金、土地等问题。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切实提高项目的审批工作效率。通过“阳光发展改革”系统、三合一平台、在线审批等平台审批项目,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合理配置能源供给,加快能源供给侧和消费侧改革。

  三是“四大经济”协调行动。切实履行好“四大经济”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推动制定“四大经济”统计指标体系和考核办法,制定健康经济相关政策和兑现细则。牵头健康经济项目招商和推进督查会议,组织《溧阳市健康经济总体发展规划(2016-2025)》评审。对照智慧经济三年行动计划,对全市物流业企业进行摸底调查,着力打造溧阳智慧物流配送体系。

  四是现代服务业发展行动。按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的标准提升建设天目湖旅游休闲集聚区、苏浙皖边界市场集聚区和工商企业服务中心三大集聚区,力争早日提档升级。结合各镇(区)工业园区建设,加快规划建设1-2个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开展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先试工作,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搭建平台。

  五是价格管理水平提升行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人大颁布的《江苏省价格条例》精神,围绕简政放权、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医药卫生事业价格改革重点,强化市场价格监测预警,推进资源性价格改革,开展企业降成本行动,实施县级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动态管理。认真调查研究,推进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价格监督检查职能,加强价格执法检查,开展价格服务,不断促进市场价费环境的规范有序。

  六是“三型机关”建设行动。始终坚持从严治党,坚持发展改革系统的党风、政风、作风建设,全面打造“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三型机关。不断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质量,树立发展改革委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