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5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经济、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及重大比例关系的综合协调,提出国民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优化的战略目标及政策。统筹协调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综合分析国内外及全省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加强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与预警分析。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总体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全省科学发展评价考核工作。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依据职责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等相关领域专项规划和计划。负责发展规划之间的衔接以及发展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有关发展规划及计划的审核、评估和管理工作。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省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负责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与总体改革方案的衔接。研究并协调解决有关改革的重大问题,协调指导年度重点改革工作,推进有关领域改革,指导有关改革试点工作。指导和协调行业协会发展。
(四)负责全省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与措施,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投资体制改革建议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和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投资管理,统筹协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市场准入、财政、金融、环保、土地、资源利用等方面的政策。统筹协调省政府各类投资资金的使用,提出资金年度规模和投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安排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资金及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制度,负责审批政府投资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组织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按照权限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负责审核和转报由国务院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省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全省工程咨询业发展。
(五)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实施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特色产业基地建设,指导协调和组织推进新兴产业发展。负责安排重大工业和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新兴产业、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负责综合协调全省服务业发展工作,组织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省交通发展战略、规划及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全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统筹协调基础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六)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综合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政法、民政等领域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组织全省社会发展总体水平的评估,研究提出促进社会全面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研究和协调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有关工作。
(七)拟订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提出利用外资总量平衡、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负责我省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指导和监督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按照权限核准、审批或审核转报外商投资项目、借用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贷款等国外贷款项目、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进口设备免税确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省开发区的发展战略和总体规划,参与开发区设立审核和政策协调工作。
(八)负责重要商品的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工作。按分工编制全省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粮食、棉花进出口计划。牵头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省级粮食、食用植物油等储备。
(九)牵头负责全省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工作,组织拟订促进区域发展的战略和政策,研究、协调区域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城镇(市)化发展、苏北发展、沿海发展以及海洋经济发展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安排区域重大生产力布局。推进流域治理,参与拟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保护政策。负责我省参与长三角地区合作与发展的组织和协调工作。负责以工代赈工作。
(十)统筹协调全省资本市场发展,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相关政策,研究拟订重大项目投融资方案。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执行情况,研究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负责企业发行债券的审批、审核、转报和监督工作。负责协调创业投资和股权(产业)投资基金的发展,负责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工作。参与审核并监督拟上市企业募集资金投向。负责对全省物价的宏观指导和价格总水平的平衡工作。
(十一)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和节约型社会建设,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与节约规划、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规划,统筹协调生态建设、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全省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我省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相关政策。
(十二)统筹协调省际间地区经济协作,负责组织省际间对口支援、援建协调等工作,参与东西部合作和省际间合作交流的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指导和协调全省招标投标工作,牵头制定招标投标综合性政策。
(十四)负责全省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国民经济动员规划和有关计划、预案,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国家经济、国防建设之间的重大问题。
(十五)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江苏省发改委2015年部门决算包含了发改委机关、江苏省能源局、宏观经济研究院、省苏北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省重大项目稽察办5家单位的收入和支出数据。
三、2015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5年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一年。在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复杂性增加、困难挑战因素明显增多、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下,全省上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江苏时提出的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总目标,深入实施“八项工程”,统筹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稳中有好,主要指标处于合理区间,“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可以全面完成。初步预计,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万亿元左右、增长8.5%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突破8000亿元、增长10.6%左右,全社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2.55%,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5%左右,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左右,外贸进出口总额下降3%左右,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3%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3.1%以内,城镇新增就业139万人左右。在国际国内宏观经济环境复杂严峻的大背景下,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为全国发展大局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忠实履职、恪尽职守,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务实创新、奋发进取,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富有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付出了辛勤劳动,作出了应有贡献。重点工作可以概括为这样几个方面:
(一)长短结合统筹谋划,参谋助手作用得到更好发挥。
作为综合经济部门,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是发展改革系统的重要职责。2015年可以说是我们“两个参谋部”作用发挥有力且更富成效的一年。特别应该提及的是三项重要工作:
一是全程介入参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编制一部高质量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是2015年发展改革系统一项重大任务,全省发展改革系统为此倾注了大量心血,开展了大量工作。自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以来,全系统紧紧围绕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重大问题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发挥牵头部门职责,深入研究规划基本理论,准确把握规划编制的总领与关键,认真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具体工作。先后完成50个规划前期研究课题,形成《基本思路》和“十三五”规划《纲要》初稿。积极配合省委开展“十三五”规划《建议》起草工作,牵头开展《“十三五”时期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研究》,报告中的许多重要观点得到省委《建议》的充分采纳。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召开后,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会议精神,以新理念新战略谋划完善我省“十三五”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协同配合部门编制专项规划,强化其对总体规划的支撑作用,为新江苏建设提供切实可行的中长期规划引领。目前《纲要》已进入最后修改完善阶段,2016年1月提交省人代会审议。
二是切实加强经济运行走势的分析研判。在科学谋划中长期发展大计的同时,在系统内对经济形势分析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园区、重点项目等主要发展载体工作联系制度,启动经济形势监测平台建设工作,同时继续强化与省级机关部门经济形势分析例会,初步形成纵横联动、上下协同的良好工作机制。每季度及时就经济运行的新情况新特点新动向和对策建议向省委省政府作全面系统汇报,上半年分析报告再次以省委省政府文件转发各地各部门,年度工作衔接阶段又及时就做好来年经济工作向省委省政府提出思路建议,得到了省领导层的充分肯定。
三是组织开展重大课题调查研究。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以及当前经济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调研完成了一批高质量、有分量的调研报告,向省委省政府提出可行性政策建议。其中由我委牵头承担的《深化调整转型,保持稳健增长,实现全省经济由大到强的历史跨越》等有关研究结论被吸收到省委全会工作报告和省主要领导的重要讲话中;《江苏优势产业走出去战略研究报告》等课题得到省领导的肯定和批示。举办了全省发展改革第二期工作研讨班,结合工作分工研讨交流了重大调研课题,并推进其有效转化为实际工作的思路对策及发展成效。
(二)多措并举稳定增长,力促全省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
针对开年以来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情况,全省发展改革系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供给侧和需求侧两端发力、扩内需与稳外需相结合,以一系列行之有效措施着力稳定经济运行。
一是把增加有效投入作为稳增长的关键举措。年初即下达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及时跟踪了解项目进展情况,以重大项目调研推进专题会、举办投融资对接活动等多种形式,协调各方、上下联动,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落实530个有融资需求和拟开展PPP合作的重大项目投融资近700亿元。把重大项目建设作为促投资稳增长的“牛鼻子”,加快国家11大类重大工程布局我省的项目、200个省级重大项目和省“三一一”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进度,200个省级重点项目超额完成4900亿元年度目标。基础设施、产业、民生等领域重大项目亮点纷呈,宁安铁路、宁启铁路复线电气化改造、南京轨道交通3号线、南通至洋口港疏港高速一期、南京中电熊猫显示器件、张家港东华页岩气制烯烃一期、盐城东风悦达起亚乘用车三工厂扩能、侵华日军大屠杀纪念馆三期等一批重大项目竣工。南京以下12.5米深水航道二期、徐宿淮盐铁路、华电句容电厂二期,苏州科技城国产安全服务器、常州斯太尔柴油发动机、常州中科院南方遗传研发中心、宿迁京东云数据中心及信息科技园等一批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江阴中芯3D集成芯片、常州东风乘用车、上合组织(连云港)国际物流园3个储备项目提前开工。黄河故道综合开发、淮河入海水道整治、沪通铁路、国电泰州电厂扩建、镇江中陆航星通用航空装备、海安莫塔合成人造金刚石、仪征大众汽车二期、江阴华欧德自动变速箱、淮安西游记旅游文化产业园、徐州高氟地区健康饮水工程等项目顺利推进。推进投融资体制政策创新,以优化政府投资引导带动民间投资,全年民间投资占比达69%以上。积极争取中央各类资金,全年共争取专项建设基金244亿元、中央预算内资金85亿元。借力一系列扩大有效投资“组合拳”的政策效应,1-11月我省投资增速由年初低于全国2.9个百分点转为高于全国0.3个百分点。
二是着力推动国家鼓励消费政策的具体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实施养老家政健康、信息、旅游休闲、绿色、住房、文化教育等六大领域消费工程,鼓励社会资本创办新型消费机构,激活和满足多层次消费需求。加强对全省市场消费情况的监测和形势分析,加大中哈合作连云港项目扶持力度,加快推进物流园区示范工程和物流业创新示范城市工程,促进我省冷链物流加快发展。配合做好粮、棉、油、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的保供稳价工作。
三是协同做好稳定外贸进出口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稳定外贸增长加快培育竞争新优势政策措施,协同有关部门精心组织、切实打好外贸攻坚战,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企业,推动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新增长点加快发展,为全省外贸进出口形势基本稳定、结构优化作出了积极有效的努力。
(三)重抓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形成“三二一”产业形态。
按照调高调轻调优调强调绿的工作方针,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在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中努力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
一是突出先导性、支柱性,大力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制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年度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年度省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投放具体工作,以更加鲜明的导向带动社会投资100多亿元。组织实施海洋工程装备、高性能集成电路等6个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下一代互联网、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电子商务、信息惠民等国家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加快南京市智能电网、泰州市新型疫苗和特异性诊断试剂、盐城市风电装备等3个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建设,顺利通过国家发改委中期评估并获得2.1亿元资金支持。新建创新平台80家,累计建设省级以上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450家,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项目明确由我省牵头实施。积极探索重点产品示范应用运营模式和工作机制,实施首台套重大装备推广应用等重大示范工程,推广应用500项关键新技术和重点新产品。预计全年新兴产业销售收入超过4.5万亿元,呈现规模效益和创新能力同步提升的良好态势。
二是坚持集聚化、高端化,积极推动现代服务业提速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指导意见,聚焦六大重点产业和六个细分领域及行业,着力培育生产性服务业核心竞争力,不断放大“江苏服务”品牌效应。加强对重点产业以及电子商务、互联网平台经济等新兴服务业的引导支持,制定出台加快互联网平台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集中抓好重大项目建设、集聚区提升、创新企业培育三大关键环节,确保“十百千”行动计划圆满收官。省级层面150个重大项目进展良好,如期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目标947亿元;118家服务业集聚区营业收入1.5万亿元,吸纳就业人数125万人。预计全年服务业增加值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达到48.5%,首次超过第二产业,实现产业结构层次质的飞跃。
三是围绕调结构、优布局,加快推动传统产业优化提升。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等重大战略,牵头制定调整优化全省制造业布局指导意见和南京市制造业布局率先调整意见。围绕推动江海联动、陆海统筹,编制《江苏省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实施中心城区、老工业基地产业搬迁改造,引导富余产能有序转移,推动我省制造业在更大空间、更高层次上布局调整和转型升级。组织实施国家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扶持专项,重点推进工业机器人、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现代农机、现代医药及医疗器械六大产业项目建设,积极培育工业经济新的增长点,全年共有23个项目获得国家支持,居全国第一,争取资金5.4亿元。重点打造100家省级特色产业基地,规划提升20家省级先进制造业产业基地发展。持续推动重点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全年化解或压缩过剩产能炼铁110万吨、炼钢15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370万吨、电解铝10万吨、船舶265万载重吨。组织修订先进制造业发展水平统计评价方法,为客观反映全省及各市先进制造业发展进程提供有说服力的依据。同时,积极发挥部门职能,大力支持重点水利工程和农田水利建设,黄河故道综合开发成功列入国家“十三五”规划。推进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和中低产田改造,主动做好农业类项目审批和中央补助资金项目向上争取工作,年内发改条线争取到位的涉农中央预算内投资84.5亿元。
(四)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经济发展动能加快转换。
切实履行经济体制改革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职能,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年度重要改革任务,21项牵头任务基本完成。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方面,重点抓好“减审批、强监管、改并联、促融资”工作。修订发布投资项目核准管理办法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在去年基础上再次取消和下放41项核准事项;研究制定创新投资管理方式,建立协同监管机制实施意见,发布投资项目监管事项清单;贯彻落实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规范中介服务意见,在精简前置审批的基础上,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并联办理;主动对接国家层面统一部署,建成与全国联网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发布创新机制鼓励社会投资实施办法,出台《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实施意见》,在国家发改委和全国工商联联合举办的PPP项目推介会上对我省总投资2400亿元的50个项目进行了重点推介。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主导制定《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初步拟定《关于江苏省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构建现代市场体系方面,着力健全完善现代市场规则,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方面,配合有关部门出台季节性尖峰电价政策,推动我省大用户直供气价改革,合理确定汽柴油质量升级过程中价格上涨基数。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方面,研究起草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实施方案和分工落实方案,精心准备全省层面的试点工作推进会。大力推进“多规合一”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研究构建多元化可持续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和标准化试点方案,制定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和农业转移人口纳入住房保障体系的指导意见。医卫体制改革方面,制定出台《关于鼓励和引导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拓展社会办医空间、开放医疗服务市场等方面提出具体政策措施。规范发展融资市场方面,在强化核查、防控风险的基础上,规范企业债券发行、加强债券品种创新。前11个月全省共有31期企业债券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核准规模333.5亿元;成功发行29期,发行规模334.5亿元,位居全国首位。此外,各类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进展都比较顺利。
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研究制定我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推动建立部省协同机制,强化金融支持和信息服务,扎实推进“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建设。研究起草贯彻落实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实施意见,制订我省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出了25项重点任务。制定出台《江苏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行动方案》,积极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开展开放创新综合试验,率先在苏州、南通开展境外投资项目备案和企业备案“单一窗口”模式试点。协调有关方面制定《关于进一步支持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改革创新的意见》,出台《关于支持中韩盐城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意见》。牵头召开江苏-德国巴符州混委会,双方签署新一轮交流合作会议纪要;牵头召开江苏-加拿大安大略省经济技术合作洽谈会,双方企业20个合作项目签约,新达成近50项初步合作意向。大力推进间接利用外资,获批中长期外债额度17.8亿美元,协助长电科技等企业境外融资超过13亿美元。
(五)推进统筹协调发展,新一轮区域发展布局全面展开。
认真履行省级层面推进区域协调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切实到位抓好各项政策意见的落地实施。主要有四项工作:
一是继续统筹推进三大区域发展。以深入实施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规划为契机,加快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建设,具体推动南京江北新区获得国家批准,为苏南转型发展再添新载体。落实支持苏中发展的重点任务和政策措施,加大对苏中苏北结合部经济相对薄弱地区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宁镇扬、锡常泰、(沪)苏通同城、一体、融合发展,通州湾江海联动示范区加快建设,苏中特色发展融合发展步伐加快。继续支持苏北地区发展振兴,协调推进6项关键工程,提升南北共建园区建设水平,苏北地区预计全年新开工500万元以上产业转移项目2200个以上,新开工项目总投资4000亿元,实际引资额2300亿元。
二是推进形成“三沿”经济带。以沿海、沿江、沿东陇海经济带为基本支撑轴带,加快构建区域发展新格局。其中,沿海地区抢抓“一带一路”建设新机遇,继续实施科学开发六大行动,打造沿海经济升级版;推进沿江地区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发挥好龙头地带优势和作用;加快推进沿东陇海线地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与新型工业化进程,打造东陇海经济增长带;支持沿运河、淮河生态产业带规划建设,推动淮河入海二级航道建设进入实质性阶段。在更高层次上做好全省区域互补、跨江融合、江海联动、南北协同、错位发展大文章。
三是深入推进长三角一体化。配合做好长三角联席会议和主要领导座谈会相关工作,确定长三角基金重点支持领域及项目,正式开通长三角网站,协调推进我省交通、能源、信息、科技、环保、信用、人社、涉外等专题合作组工作。
四是扎实推进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根据中央实施新一轮援藏援疆的要求,扎实开展规划编制等工作,为“十三五”援建工作走向纵深、提高水平打好基础。深化省际间经贸交流活动,圆满完成第19届“西洽会暨丝博会”、第21届“兰洽会”和2015“中阿国际博览会”参展工作,积极推进苏陕挂钩扶贫协作。
(六)贯彻绿色发展方针,资源节约环境护保护成效显著。
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方面,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及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完成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立法程序,编制完成应对气候变化规划。积极推进节能减排方面,强化改善能评工作,节能效果明显,目前全省共有46台2525万千瓦燃煤机组基本达到燃机排放标准,规模位居全国首位。严控“两高一资”项目准入,年度共关停小火电机组约52.6万千瓦,圆满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关停任务。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面,积极组织镇江、江苏淮河流域(徐州、淮安、盐城、扬州)等编制完善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有序推进第一批示范区按照国家要求和实施方案加快建设进度。同时组织开展第二批示范区申报工作,南京、南通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已通过国家评审。推进循环经济发展方面,全省131家省级以上园区中有88家开展了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超额完成省定“十二五”目标任务;积极争取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共获批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24家,累计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约12亿元,成为全国获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类型最全、数量最多、获取补助最高的省份;积极开展综合利用,推进形成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办公设备以及家用电器四大再制造优势产业,再制造产业产值已突破100亿元。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积极开展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完善碳强度倒逼约束机制。在2014年度碳排放强度下降率目标考核中,我省碳排放强度年度下降率和“十二五”整体进度均超过国家下达的考核任务,核定我省2014年度单位GDP二氧化碳下降目标任务考核为“优秀”等次。同时,继续加强以太湖为重点的流域治理,南水北调江苏段水质达到通水要求,太湖水质稳定改善,连续8年安全度夏。
(七)着力保障改善民生,社会事业领域取得新的发展成效。
把改善民生与扩大内需、社会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加大投入和协调推进力度,增加公共产品有效供给。全年争取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中超过75%用于民生实事。围绕城镇居民持续增收,深入分析研究城乡一体化新口径下的收入增长态势,积极推动落实居民增收的28条政策措施。围绕促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加强对现代职业教育、基础教育等方面的问题研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普通高校和五年制高职的招生计划安排;积极参与教育办学体制改革、流动人口流入地教育、青少年足球振兴行动计划、院校布局结构调整等方面工作。围绕构建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积极参与深化医改省级试点,参与制定鼓励社会办医、医师多点执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加快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等意见;做好社会资本或外商合资医疗机构的项目核准工作。围绕深化养老服务业改革试点,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南京、无锡市综合改革试点的督促指导,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围绕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在促进公共文化资源均衡布局、提高设施利用效益等方面深入调研,并向省人大提出专题意见建议。围绕推进体育产业加快发展,研究制定我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组织苏州市申报成为国家体育产业联系点,会同有关职能部门指导推进联系点建设。同时,继续大力支持棚户区改造,年内共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超19亿元。继续加大对丰县、睢宁的帮扶力度,做好灌溉总渠以北地区帮扶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帮扶项目178个,协调落实省以上补助资金9.11亿元。
第二部分 省发改委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附件:2015年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算公开表.xls
第三部分 省发改委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省发改委201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9582.5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265.9万元,增长6.46%。主要原因:一是工资改革及发放2014年绩效奖增加基本支出921.81万元,二是水利工程建设咨询服务费较上年增加500万元,其中:
(一)收入总计19582.55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14309.78万元,为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减少276.12万元,下降1.9%。
2.其他收入131.7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本级横向财政拨款及非税收入(房屋出租收入等)。与上年相比减少182.3万元,减少58%。主要原因是省财政下拨到我委基本账户的资金大幅减少。
3.年初结转和结余5141.07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支出总计19582.5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7458.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及日常工作经费的支出。
2.国防支出44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的工作经费。
3.科学技术支出58.83万元,用于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训。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44.7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300多名离退休人员的生活费用。
5.节能环保支出285万元,根据国家发改委和省政府的要求,对新建项目需通过节能、环保的评估,此经费主要用于全省新建项目节能、环保的评估。
6.农林水事务支出1700万元,用于全省水利工程建设咨询服务支出1500万元,其他农业支出200万元。
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96万元,主要用于发改系统信息化建设等支出。
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596.97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服务业基础设施建设及全省服务业企业家的培训。
9.住房保障支出741.38万元,按政策规定,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
10.其他支出343.3万元,主要用于省财政厅核定我委的出国经费以及省政府代表团赴西藏、新疆考察经费。
11.年末结转和结余5144.41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基本支出结转。其中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638.12万元,基本支出结转475.9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省发改委本年收入合计1444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09.78万元,占99.08%;其他收入131.7万元,占0.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发改委本年支出合计14468.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48.53万元,占47.33%;项目支出7619.91万元,占52.6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发改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450.8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74.22万元,增长3.59%。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增加了基本支出。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14336.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1.18万元,增长5.14%。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省发改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4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3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1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为了省委、省政府交办的任务,财政追加了预算5069.39万元及动用了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数6110.68万元,支出决策算数为732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9.89%。主要是工资改革增加了基本支出及为做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和“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增加了项目支出。
(二)中央预算安排国防支出23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的工作经费。全年实际支出44万元。
(三)省财政安排省级高层次创新人才引进计划专项资金58.83万元,主要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及高层次创新人才培训,全年支出58.83万元。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安排2834.85万元,实际支出3044.73万元。
(五)节能环保支出当年追加272万元,实际发生285万元。
(六)当年追加农林水事务支出1700万元,实际发生1700万元。
(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上年结转196万元,2015年支出196万元。
(八)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当年追加590万元,实际发生596.97万元。
(九)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15.31万元,当年追加226.07万元,实际发生741.38万元。
(十)当年追加出国人员经费163.3万元,动用上年省政府代表团赴西藏、新疆考察经费180万元,实际发生其他支出343.3万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发改委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63.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6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9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省发改委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36.7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895.18万元,增长15.23%。主要原因是水利建设工程咨询服务费1500万元上年作为政府性基金支出,而今年作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因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较大。省发改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40.39万元,支出决算为1433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5.15%。主要原因是工资改革及完成省委、省政府交给的任务,当年追加经费5069.39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发改委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63.53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966.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97.1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省发改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3.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6.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2.7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4.95%;公务接待费支出84.9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8.85%。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63.3万元,完成预算的1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往多年的惯例是“谁组团谁负责费用”,我委作为综合经济部门牵头组团出访的次数较多,参与出访的省直其他部门单位人员的费用均从我委列支,特别是近两年我委牵头负责全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进国际产能合作等工作,出访团组和人数明显增加,造成出国费用上升。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8个,累计43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出国考察、培训期间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02.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202.74万元,完成预算的92.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5年10月机关推行公车改革,使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40辆。
(三)公务接待费84.9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5.4万元,完成预算的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对外交流合作减少。外事接待支出主要用于外国驻华机构来拜会、对口业务往来及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接待支出等,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15批次,180人次。主要用于对口业务往来及对外交流合作。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9.56万元,完成预算的4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接待的人数、次数大有减少,费用降幅较大。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是上级部门、对口支援地区、及兄弟省、市单位来我委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等,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02批次,3034人次。主要是接待上级部门、对口支援地区、及兄弟省、市单位。
省发改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202.84万元,完成预算的78.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及江苏省省级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格会议经费预算,控制会议数量和规模,传达布置类会议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地点尽量选择机关内部场所,在定点饭店或宾馆召开的,尽可能少租用会场、设备,以节省会议成本。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87个,参加会议的有2620人次。主要了召开全省发展与改革工作会议、全省能源工作会议、全省服务业工作会议、全省投资工作会议、省利用外资工作会议、省苏北贸易洽谈会、中西部贸易洽谈会及各类座谈会等。
省发改委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83.08万元,完成预算的43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对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科技型企业家进行了培训,增加费用58.83万元,二是加大了对现代服务业企业家的培训,增加费用174.98万元。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5个,组织培训1010人次。主要开展了现代服务业企业家培训、全省战略性新型产业的科技企业家培训、处室负责人和支部书记培训、机关综合文字骨干和地市条线负责人培训及系统内业务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省发改委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无年初结转和结余,本年无收入和支出,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7.16万元,比2014年减少105.4万元,降低13.22%。主要原因是:在商品和服务支出开支的差旅费比上年下降了193.36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1.08万元,全部为政府采购货物。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0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房租收入、资产处置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发改委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发展改革事务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五、国防支出:主要用于全省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的工作经费。
六、科学技术(类)支出:指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包括科学技术管理事务、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条件与服务、科学技术普及、开展国际重大科技合作、重大专项、转制科研机构、科技奖励等。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如行政机关开支的离退休人员经费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为离退休人员提供管理和服务所发生的工作支出。
八、节能环保(类)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如环保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环境保护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九、农林水事务(类)支出:指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如水利厅及所属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水利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十、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支出:指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包括资源勘探支出、制造业支出、建筑业支出、电力监管支出、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安全生产监管支出、国有资产监管支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等。
十一、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支出:指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包括商业流通事务支出、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涉外发展服务支出等。
十二、住房保障(类)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
十三、其他支出:指除以上支出(类)以外的其他政府支出。
十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