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阳光校园,促进和谐发展——云龙区检察院 “阳光校园”创建活动启动仪式
28.03.2016 19:18
本文来源: 检察院
启动仪式由云龙区检察院周东升检察长主持,启动仪式上,云龙区教育体育局杜红雷主任宣读了《关于在全区中小学开展“阳光校园”创建活动的通知》,云龙区检察院赵晓峰副检察长介绍了“阳光校园”创建活动工作方案,云龙区检察院周东升检察长和云龙区教育体育局王艳局长签订了合作协议,徐州市检察院孙光永副检察长和云龙区委常委、政法委夏春辉书记分别作了重要指示。
近年来,在校生犯罪案件和在校生遭受侵害案件均呈现高发态势。为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增强青少年自我保护能力,进一步预防在校生犯罪、维护在校生合法权益,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云龙区检察院和区教体局联合在云龙区各中小学中开展零犯罪、零辍学、零重大安全事故暨“阳光校园”创建活动,大力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学习生活环境。
本次创建活动共分为启动宣传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和总结表彰阶段三个阶段。在一年的时间里,主办方通过“阳光青年”法律志愿者进校开展法律宣传、组织辖区学生参观云龙区检察院青少年法制教育体验基地、带领学生旁听庭审、举行中小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对中小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和自护教育,引导学生在创建活动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知识,预防青少年犯罪;同时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提高青少年防范侵害的能力,确保辖区学校“零犯罪、零辍学、零重大安全事故”这一目标的实现。
此次创建活动的开展,不仅向青少年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理念;也丰富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平台,有力推动了全区一系列法制教育活动的开展。下一步,该院将进一步密切与区教体局的合作,进一步细化职责,详细部署,有序推进,切实将创建活动推向深入,不断提升“阳光校园”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本文来源: 检察院
28.03.2016 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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