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省级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安排项目公示

26.03.2015  10:15

  根据江苏省旅游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旅办〔2015〕48号)及《江苏省旅游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2]14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各地上报的专项引导资金项目进行了审核。现将拟安排的项目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5年3月23日至3月29日止,为期7天。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或省旅游局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地址等;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如需保密,请说明。

  联系方法:

  省财政厅:南京市北京西路63号(210024)

  联系电话:025-83633113

  省旅游局:中山北路255号(210003)

  联系电话:025-83421332    83421672    83421335